中評社香港11月11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11日表示,港府與內地相關省市共簽訂了57份合作安排,涵蓋20個政策範疇,作為進一步推展有關合作事宜的基礎。
林瑞麟當日在特區立法會回復議員提問時表示,隨著內地進一步改革開放,香港特區與內地之間的關係漸趨密切,兩地在多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日趨頻繁。區域合作是我們促進經濟持續發展的必然方向。內地與特區政府一直為兩地的互惠發展創造更有利的環境和條件。特區與內地省市之間的區域合作都是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原則,以及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地建立起來的。
他說,香港特區成立以來與內地部分省市建立的區域合作平台包括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深港合作會議、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協調機制、滬港經貿合作會議、京港經貿合作會議和港澳合作會議。
他表示,對於每一項需要立法會額外撥款或牽涉立法的合作項目,特區政府都會向立法會提案,由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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