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9日電/新華社報道,社會公眾廣泛關注的黃松有案1月19日一審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黃松有犯受賄罪和貪污罪兩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此,黃松有案一審終於塵埃落定。
人民網今日刊發署名“天天向上”的分析文章指出,自去年8月,中紀委和最高法院分別給予黃松有開出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檢察機關處理起,圍繞這一案件社會輿論熱議不斷。有網友提出這樣的質疑,黃松有長期在法院系統工作且曾官至最高法院副院長,若把該案交給法院處理,能夠做到最起碼的司法公正嗎?
文章指出,廊坊中院今天的判決對這一問題做給出了一個響亮的回答,人民法院對司法腐敗決不容忍,不管涉及到誰,不管是什麼級別的幹部,只要目無法紀,弄權腐敗,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黃松有被“雙規”後不久,針對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最高法院迅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防止司法腐敗,媒體評價“反腐倡廉的制度之多、措施之實前所未有”。
去年1月8日,針對當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少數法官違法辦理“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問題,最高法院頒布了《關於“五個嚴禁”的規定》,為約束法院幹警的業內外活動設置了不容逾越的行為底線。一年來,全國法院共處理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法院工作人員319名,其中,120人被移送司法處理,14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31人被調離審判執行崗位或者受到其他處理。
文章認為,在審判執行部門設立專職廉政監察員,是頒布“五個嚴禁”規定之後,最高法院推出的又一項重大廉政措施。迄今為止,最高法院已在審判、執行和行政裝備部門設立了14名專職廉政監察員,全國共有2392個法院建立了廉政監察員制度,並已配備24521名廉政監察員。這一制度的建立,使得監督觸角延伸到了法院辦案一線的工作環節,對於切實加強對法院權力行使重點部門的日常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司法不公、不廉問題產生了比較明顯的效果。
文章最後說,從媒體的報道得知,最高法院去年還數次向高院派出巡查組,開展司法巡查,下大力氣防止司法腐敗。從這些切切實實、真真切切的舉措中,我們能夠感受到最高法院對腐敗分子決不手軟的意志和決心,而今天重判黃松有,對恢復和重振司法公信必將產生巨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