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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報社論:北京房產新政須照顧改善性需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02 11:59:33  


  中評社北京5月2日電/此間新京報發表社論說,4月30日,引人關注的北京市樓市新政正式出台。無疑,相對於國務院“10號文”,北京樓市新政嚴厲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其一,要求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放貸款;其二,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三是在稅收政策上,首次明確提出,個人售房在計徵稅款時,納稅人不能提供原購房價款相關憑證和其他完整準確稅費憑證的,稅務部門可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查詢相關信息資料,或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定徵收方式和應徵稅款。

  這三點,特別是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新商品房的規定意味著,在北京炒房的政策空間基本已不存在,考慮對北京目前房地產市場投機氣氛濃厚,這種規定顯然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但有觀點認為,以上規定過於“嚴苛”,沒有考慮到“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誤會,首先,從政策本身來看,對於居民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和利率政策並沒有發生變化,政策一方面打壓投機性購房,另一方面仍然鼓勵居民的自住需求;其次,去年房地產市場二套房貸政策之所以集體崩盤,罪魁禍首就是打著各種旗號的“改善性需求”;第三,中國目前人均居住面積是30平米左右,北京市目前絕大部分的住房面積應該在90平米左右,特別是這幾年,大戶型的比例逐年在增加,對於一個三口之家而言,90平米的住房達到了人均的標準。所以,在現有的國情下,這個政策本身的考量總體而言是科學的,在很大程度上,抑制的並非居民的改善性需求,而是對“過度住房消費”的抑制。

  但是,北京樓市新政和“10號文”比較,在操作性和執行力上仍然有需要完善和加強的地方:其一,在土地供應上,要求今年政策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其中政策性住房建設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50%以上。這從長期來看,對於平抑房價,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無疑很重要,但在北京土地供應稀缺的情況下,這個比例是否意味著商品房土地供應量的減少,如果土地供應量減少,抑制房價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因為就目前住房的保障水平而言,北京市財政沒有能力確保50%以上的居民都住政策性住房,就住房的合理結構而言,最佳的結構應該是30%的保障性住房,50%的低價商品房,20%的高檔住宅,土地供應亦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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