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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內戰方能促進兩岸關係持續地和平發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10 00:17:46  


儘管進入和平發展新階段,但中國的内戰在法律上並未結束。
  中評社╱題:結束內戰方能促進兩岸關係持續地和平發展,作者:郭震遠(北京),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本刊學術顧問

  ‧隨著兩岸簽訂ECFA,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化、規範化的大框架基本形成。可以預料,兩岸經貿關係由此將有更持續、健康的發展。但相比較之下,兩岸政治關係的改善和發展則明顯滯後。

  ‧中國內戰至今沒有結束,是導致兩岸政治關係改善和發展明顯滯後的根本原因。但現在正在形成結束中國內戰的有利局面,這也正是促進兩岸政治關係改善與發展的機遇。兩岸都應重視和把握這一有利局面,爭取在最終結束中國內戰的基礎上,推進兩岸政治關係的改善和發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政治關係更加協調地發展,從而保證兩岸關係更持續、健康地和平發展。

  ‧和平結束所有的戰爭行動,都必然、也必須經過建立軍事互信、結束敵對狀態,以及簽訂和平協定等三個環節。

  中國的內戰並未結束

  1946年6月爆發的中國內戰,在1948年底、1949年初,就已經決定了勝負大局。特別是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通過中國政權的更迭,更把中國內戰勝負大局不可逆轉地確定下來。但是,中國的內戰並沒有結束,而是以台灣海峽兩岸的形式,歷經六十多年延續至今。

  1949年以後的六十多年,是此前三年多中國內戰主要時期,以兩岸對抗、對峙形式的延續,是勝負大局確定後的中國內戰的延續。這六十多年大體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1949年至1978年,已經演變為海峽兩岸的中國內戰雙方,繼續保持嚴重的軍事對抗態勢;1979年至2008年5月,儘管兩岸沒有發生軍事衝突,但軍事對抗始終存在,而且政治對抗更為激烈;2008年5月以後,兩岸關係明顯緩和、改善,進入了和平發展歷史新階段,但兩岸的軍事、政治對抗並沒有完全消除。

  確認1949年至1978年間,中國繼續處於內戰之中,不會有任何異議。在這三十年中,儘管沒有發生此前三年多那樣的大規模戰爭行動,但規模不等的陸海空戰爭行動從未停止,兩岸一直處於嚴重的軍事和政治對抗之中,並且由此兩岸處於幾乎完全隔絕的狀況。這些都是中國內戰延續的典型表現。但是,對於確認1978年以後,特別是2008年5月以後,中國仍然處於內戰的延續之中,肯定會引起很多質疑。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中國內戰直接的戰爭行動由此結束;1987年底台灣開放赴台老兵的大陸探親,1991年終止了始於1947年的“戡亂動員”;同時,大陸採取了一系列對台開放和優惠的重要政策和措施,所以,三十年中兩岸之間的經貿關係、人員往來,持續、快速增長,不僅早已打破長期的隔絕,而且形成了已無法割斷的緊密聯繫。2008年5月以來,兩岸關係更是進入了和平發展的歷史新時期。

  所以,確認中國的內戰還在延續,兩岸關係就是中國內戰雙方的關係,兩岸的很多人,尤其是普通民眾,現在肯定難以認同、接受。但是,中國內戰在法律上、事實上都沒有結束、還在延續。兩岸關係就是中國內戰雙方的關係,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中國內戰爆發以來,除1949年4月的,以未能簽訂協定而告終的北平和平談判外,內戰雙方沒有其他任何結束內戰的行動,更沒有達成和簽訂任何結束內戰的文書。值得重視的是,1978年以來的三十多年中,也沒有任何相關的行動和相關的文書。顯然,中國內戰在法律上迄今沒有結束,仍然在延續。1978年以來的事實,也充分顯示了這種狀況。儘管三十多年來兩岸之間沒有發生過戰爭行動,但在兩岸經貿關係、人員往來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兩岸始終存在明顯的軍事對抗。台灣一直堅持對美軍購、美台軍事安全合作不斷提升,以及台軍“改革”和軍事戰略調整,例如實行“境外決戰”等,全部明確地以大陸為敵。同時,兩岸的政治對抗始終嚴重存在,在兩岸經貿關係、人員往來中,台灣對大陸方面的嚴格限制所形成的“單向”模式,就是政治對抗的結果和表現。2008年5月以後,上述軍事、政治嚴重對抗的狀況明顯改觀,但沒有消除,實際也不可能消除。總之,無論人們是否認同、接受,事實就是中國內戰沒有結束,仍然在延續,所以,兩岸關係就是中國內戰雙方的關係。

  但是,在六十多年的延續中,特別在後三十多年的延續中,中國內戰發生了兩個重大的變化:

  其一,在中國內戰勝負大局早已確定,並且被時間證明,絕不可能逆轉的形勢下,在上一世紀七十年代之後,台灣做為中國內戰徹底失敗的一方,日益明顯地放棄了爭取中國統治權的目標,而逐漸形成了自保或“保台”的目標。從根本上看,自保或“保台”仍然是對作為中國內戰勝利一方的大陸,爭取全中國統治權的對抗。因此,中國內戰的性質,並沒有因為台灣追求的目標的這一改變而改變。這也正是兩岸之間始終存在軍事、政治對抗的根本原因。

  其二,在台灣堅持自保或“保台”目標,並且取得成效的背景上,1988年以後李登輝、陳水扁在相繼執政的二十年中,開始日益明顯地推行“台獨”路線,“台獨”已成為李、陳真正追求的目標。台灣執政者追求“台獨”,導致了非常嚴重的後果,二十年中台海局勢、兩岸關係幾次出現高危期、瀕臨戰爭行動的邊緣,而且促使中國內戰由雙方爭奪中國統治權,向分裂與反分裂鬥爭,即向破壞國家統一與維護國家統一的鬥爭轉變。但是,這種變化沒有也不可能改變中國內戰的性質。不僅因為大陸堅決、有效的反“台獨”、反分裂鬥爭,粉碎了李、陳實現“法理台獨”的企圖,而且因為分裂與反分裂鬥爭,歷來是古今中外內戰的重要類型之一。所以儘管上述兩個重要變化,導致了中國內戰的複雜化,但中國內戰沒有結束,仍然在延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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