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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經過四次審議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下午高票通過了社會保險法。新京報報道,這是最高國家立法機關首次就社保制度進行立法。
亮點1
養老醫保“異地漫游”
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不暢,已經成為制約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據深圳市社保部門統計,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保人數100萬人次。
此次通過的社保法以國家立法形式將轉移接續上升為法律,“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法律還同時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轉移接續問題:“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亮點2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如何進一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介紹,到2009年底,全國所有的省級行政區都制定了省級統籌的制度。經過評估,已經有25個省級單位達到了省級統籌的標準,還有27個單位正在評估。“在此基礎上,將研究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方案。”
此前,社會保險法草案針對這一問題的規定不太明確,但在表決前的“最後時刻”,就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作出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全國統籌最大的好處是,能夠解決我國幅員遼闊、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解決用東部支持西部、城市支持農村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朱永新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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