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6日通報2010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中央紀委副書記幹以勝表示,2010年1至12月,119527人受到黨紀處分,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50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804人。
《京華時報》報道,幹以勝表示,2010年1至12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27186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1000277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結案139482件,處分14651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19527人,給予政紀處分38670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9.7億元。
幹以勝強調,要正確認識當前反腐敗鬥爭面臨的形勢。反腐敗鬥爭成效顯著,必須堅定信心。黨中央反腐敗的決心和態度一以貫之,提出了一系列關於反腐倡廉的重要戰略思想和理論觀點,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反腐敗道路。黨的十七大以來,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著力推進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強化權力監督和制約,消極腐敗現象得到進一步遏制,人民群眾對查辦案件工作也給予了積極評價。從查辦案件的統計數據看,2010年受黨紀處分人數占黨員總數的比例為1.5‰。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腐敗分子或嚴重違紀的黨員只是極少數。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看到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少數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依然突出,一些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個別案件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必須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堅定不移地推進反腐敗鬥爭。
幹以勝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不斷增強監督的合力。
■2010年查辦案件特點
>>特點一
重點查處幹部違紀違法
具體舉措: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50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804人。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的康日新、黃瑤、宋勇、李堂堂、許宗衡、張春江、宇仁錄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正在立案檢查的還有張家盟、宋晨光、劉卓志等違紀違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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