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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在北京西三條院內 |
“我也是魯迅的遺物”
“我好比是一只蝸牛,從墻底一點一點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墻頂的……”
“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作為魯迅的舊式太太,一個目不識丁的小腳女人,朱安留下的話語不多,但句句都耐人尋味。她凄風苦雨的一生給世人留下許多回味。通過走訪朱氏後人,實地勘查採訪,鈎沉相關史料,搜集各方面人士的回憶等,作者追溯了朱安69年的人生軌跡,探討了她對魯迅的影響,並讓我們依稀聽見了這樣一位女性的無聲之聲。
陌路婚姻
按照周作人的說法:“魯迅是在那一年裡預備回家,就此完姻的。”不過他也聲明自己當時在外讀書,對重修房屋與魯迅結婚的事情並不十分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周冠五的回憶裡也說:“……後來把這情況又告訴魯迅,結果魯迅回信很幹脆,一口答應了,說幾時結婚幾時到,於是定局結婚。定了日子,魯迅果然從日本回國,母親很詫異,又是高興又是懷疑,就叫我和鳴山兩人當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聽話。”事情的進程當然不可能像周冠五說得那麼簡單,但他的說法和通常我們所知道的大相徑庭,這也是值得注意的。
孫伏園是魯迅的學生和好友,與魯迅一家也有很深的交往,在1939年紀念魯迅逝世三周年的會上他也說到這事:“魯迅先生最初是學醫的。他受的是很嚴格的科學訓練,因而他不相信許多精神生活。他常對人說:‘我不知什麼叫愛。’但是家中屢次要他回國去結婚,他不願放棄學業不肯回去。後來家中打電報來了,說母病危,先生回國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結婚的布置都已停當,只等他回來做新郎了。魯迅先生一生對事奮鬥勇猛,待人則非常厚道。他始終不忍對自己最親切的人予以殘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在清末的中國,包辦婚姻是天經地義,悔婚是很嚴重的事。魯老太太把魯迅騙回國,實為無奈之舉。其實,這一天是遲早的事,逃避終究不是辦法,魯迅既然不忍拂逆母親的意思,那麼就只能犧牲掉個人的意志,默默地接受這命運。
魯迅和朱安婚後感情不和,形同陌路,這在新婚之夜就已經定局。
當晚,魯迅像木偶一樣任人擺布,進了洞房。周冠五當時20歲,他回憶那天晚上的情形:“結婚的那天晚上,是我和新台門衍太太的兒子明山二人扶新郎上樓的。一座陳舊的樓梯上,一級一級都鋪著袋皮。樓上是二間低矮的房子,用木板隔開,新房就設在靠東首的一間,房內放置著一張紅漆的木床和新媳婦的嫁妝。當時,魯迅一句話也沒有講,我們扶他也不推辭。見了新媳婦,他照樣一聲不響,臉上有些陰鬱,很沉悶。”
王鶴照從13歲起就在周家當傭工,前後近30年。1906年魯迅結婚時,他已經18歲。他是第一次看到這位周家大少爺。
魯迅新婚第二天,表現得很決絕。這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像王鶴照這樣一個傭工是不可能知道的,但他透露了一個不為人所知的細節:魯迅新婚後的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臉,讓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頭埋在被子裡哭了。
王鶴照的回憶提供了令人回味的細節,只是缺少旁證。有人指出,當時是大夏天,在紹興根本用不著蓋被子。對新婚夜的情景,周光義也曾有追述,似乎沒有這麼戲劇性。據他說,當時新做阿婆的周伯宜夫人擔心著新夫婦的動靜,一到夜深,她親自到新房隔壁去聽。發現他倆很少談話,兒子總愛看書,遲遲才睡。二三天以後,魯迅住到母親的房間裡了,晚上先看書,然後睡在母親的床邊的一張床裡。
王鶴照說因為魯迅第二天早晨不高興,“當時照老例新婚夫婦是要去老台門拜祠堂的,但魯迅先生沒有去”。魯迅即便沒有拜老台門,依照老例,新婚第二天也還是有許多繁瑣的儀式:
首先是“送子”,天甫破曉,新娘盥洗完畢,吹手站在門外唱吉詞,老嫚把一對木制的紅衣綠褲的小人兒端進來,擺放在新娘床上,說:“官官來了。”一面向新娘道喜,討賞封。
一起吃飯,自然也只是一個儀式而已。之後要“上廟”,新夫婦坐著轎,老嫂、吹手跟在轎後,先到當坊“土穀祠”參拜,照例還要再到宗祠去參拜祖先。
當天上午要“拜三朝”,在大廳裡供兩桌十碗頭的羹飯,家中男女老少拜完後,新郎新娘並肩而拜。然後“行相見禮”,依次按輩分拜族中長輩,與平輩彼此行禮,最後接受小輩的拜禮。
新婚夫婦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門”,亦叫“轉郎”,新夫婦往女家回門,在老嫂、吹手的簇擁下,坐轎來到女家,至大廳拜女家祖先,參拜岳父岳母等等。之後,還要請新郎進入內房,坐在岳母身旁聽她致照例的“八句頭”,八句頭說完後新夫婦才辭別上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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