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在對20個省的企業節能減排審計中,出現了挪用節能減排資金、違規建設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等問題。13日,審計署通報了對電力、鋼鐵、水泥等行業2007年-2009年節能減排的審計結果,並依法依規追究了20名相關人員的責任。
《新京報》報道,此前,審計署對河北、山西等20個省的節能減排進行了審計調查。2007年至2009年,20個省累計投入節能減排專項資金1241.87億元。
審計署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司長王淡濃表示,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夠規範。有的企業採取編造虛假申報資料、多頭重複申報等手段,套取國家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有的企業因有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多得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有的企業將獲得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挪作他用等。
同時,違規建設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的問題沒有完全杜絕。在淘汰落後產能方面也不夠徹底。王淡濃稱,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企業擠占、挪用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已全部歸還原渠道;企業套取、多得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已收回97%。同時加大了對違規企業和個人的處理處罰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