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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發展政策的形成,有著獨特的時代背景。 |
中評社╱題:大陸對台“和平發展”政策的內涵、目標與挑戰,作者:鄭保國(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
‧“和平發展”對台新政的目標是一個包含兩個層面的目標體系。第一層面是維護台海和平與發展的現有局面,第二層面是促進台海由初級和平發展的現狀向高級和平發展的未來轉變。
‧“和平發展”對台新政與中國的和平發展道路、和諧世界理念和維護世界和平的責任在本質上完全一致,有利於維護台海乃至亞太地區穩定和世界和平與發展。
‧海峽兩岸之間深深的歷史積怨、根本對立的意識形態與社會制度、互不相容的主權定位與政治立場、台灣民主化與本土化意識的強化、美國霸權對台灣問題的深深介入和日本深厚的“台灣情結”,所有這些因素使得大陸“和平發展”新政第二層面的目標面臨嚴峻挑戰。
‧無論在大陸對台政策層面,還是在兩岸關係層面,“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都是一種辯證統一的關係,即“和平發展”是“和平統一”的現實表現和必由之路,“和平統一”是“和平發展”的最終目標和理想結果。
“和平發展”新政的形成及其時代背景
2004年3月~5月,海峽兩岸關係因頑固堅持“法理台獨”的陳水扁在兩顆子彈的幫助下再次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而高度緊張,台海局勢再次陷入危機。但是,危中有“機”。祖國大陸的“5.17”聲明在對陳水扁當局等“台獨”分裂勢力提出最嚴重警告的同時,也指出了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七大光明前景,其中第一條就是“恢復兩岸對話與談判,平等協商,正式結束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共同構造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框架”。(注1)
2005年3月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兩會”開幕之際發表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在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和堅持“和平統一”努力決不放棄的前提下,倡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框架。(注2)同年4月29日,胡錦濤總書記在歡迎連戰率領的中國國民黨大陸訪問團時,明確發出了“讓我們兩岸同胞一道在和平發展的道路上共創未來”的偉大倡議。國共兩黨最高領導人在會談後發表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新聞公報中稱:“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注3)2006年4月16日,胡錦濤總書記在會見參加首屆兩岸經貿論壇的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和專家代表時強調,“和平發展理應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主題,成為兩岸同胞共同為之奮鬥的目標!”(注4)2007年10月中旬,在台灣“總統”選舉如火如荼、國民黨重新執政已是大勢所趨之際,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鄭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達成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被首次寫進十七大報告。(注5)這標誌著新時期祖國大陸“和平發展”對台新政的正式形成。在兩岸關係柳暗花明的大好形勢正式來臨之前,“和平發展”的政策主張展現出大陸方面的自信,意味著兩岸和平的可能性增加、戰爭的風險性在降低,意味著中共領導人更傾向於用“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眼光來思考兩岸之間的問題,更加注重兩岸務實的交流、合作、開放、協商、共贏等問題。(注6)
和平與發展的當今時代主題和世界大趨勢是大陸“和平發展”對台新政形成的國際大環境與時代大背景。冷戰結束以來,世界總體上處於和平與發展中(儘管是缺乏國際互信的消極和平和不公正的不平衡發展),世界主流現實、基本特徵、總體態勢和中心問題是和平與發展,全人類的根本戰略任務是維護世界總體和平,共同奮鬥目標是促進積極和平與共同發展。
此外,“和平發展”新政的形成還有兩個與此密切相關的國內大背景:一是中國和平發展國家戰略的確立與實施,二是遏止“法理台獨”的中國核心國家利益和兩岸同胞維護台海和平穩定、避免同室操戈的強烈願望和共同心聲。
在2003年11月亞洲博鼇論壇上,中國改革開放論壇理事長鄭必堅作了《中國和平崛起新道路與亞洲的未來》的演講,首次正式提出“中國和平崛起”的命題(中國和平崛起進程實際上可追溯到改革開放之初),引起國際社會廣泛、強烈、複雜的反響。為了消除一些國家對“崛起”的誤解,從2004年4月起,中國政府以“和平發展”概念取代和平崛起概念,反復強調中國堅定不移地走和平發展道路。2004年4月24日,胡錦濤主席在博鼇亞洲論壇開幕式上的演講中指出:“中國將堅持和平發展道路,高舉和平、發展、合作的旗幟,同亞洲各國共創亞洲振興的新局面,努力為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崇高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注7)中國政府這一莊嚴宣誓標誌著中國和平發展國家戰略的正式確立。
中國的和平發展包括國內和平發展與對外和平發展這兩個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要實施和平發展國家戰略,除了推行和平發展外交外,還必須實施“和平發展”對台新政,維護台海和平與穩定。“和平發展成為中華民族復興的必由之路,兩岸關係的發展理應成為這個道路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不是例外,和平發展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主題,與中國選擇和平發展道路相輔相成。”(注8)換言之,“和平發展”對台新政是實施和平發展國家戰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體現。
“和平發展”新政的內涵、目標與時代意義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就任台灣地區領導人後,祖國大陸“和平發展”對台新政正式開始實施。12月31日,在祖國大陸《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的紀念會上,胡錦濤發表《攜手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講話,成為指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綱領性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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