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6日電/由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提供學術支持,並由學者、律師和媒體共同參與的“2011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昨日上午發布。
據新京報報道,報告顯示,在企業家涉案的199例案件中,國企和民企分別為88例和111例,其中59例國企企業家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額達到3380萬餘元。
去年落馬企業家超200位
報告顯示,2009年中國可統計的落馬企業家有95位,2010年該數據上升到155位,去年這一數字突破了200位。
報告撰稿人,中國企業家犯罪問題研究專家王榮利介紹,報告所關注的220例企業家案件中,除18例失蹤、自焚或遇害,3例被通緝在逃外,其餘199例分別處於“雙規”、拘留、逮捕、起訴和審理中,其中國企88例,民企111例,部分案例目前已經結案。
光明集團前老總貪7.9億
“報告中的一些數據還是很讓人吃驚,比如國企企業家的貪腐問題。”王榮利介紹,國企案例中,有56例初步查明或判決確認涉及貪腐,涉案金融19.9億餘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額為3380.82萬餘元,其中一審被判死緩的光明集團前董事長馮永明一人就貪污7.9億元。
在民營企業家方面,報告顯示其在各類詐騙和“涉黑”案中表現突出。此外,2011年企業家犯罪呈現“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類詐騙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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