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今年5月,繼溫州市委、市政府下發《關於改革和加強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之後,近日,溫州市紀委又下發了《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下稱“細則”)。
細則對公務接待進行規範:“今後公務人員在溫州市內從事公務活動,確需在當地就餐的,所有人員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過60元。”
對高檔酒菜,細則也明確規定:“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以及茅台、五糧液等,均不得上桌。”
溫州公務接待新政出台後,有網友稱其為“史上最細公務接待標準”,操作性強;也有人認為這僅是一場秀,形式大於內容。
新京報報道,近日,一份遏制政府工作人員“舌尖上腐敗”的文件——《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在溫州市落地之後,備受關注。
據了解,該細則針對的是工作餐,而對公務宴請尚未作出進一步規定。
在溫州,公務接待實際分為兩類:工作餐和公務宴請。工作餐是指市內各單位的相互接待;公務宴請是指接待市外單位或上級機關。
據介紹,工作餐將嚴格按照新出台的標準執行,公務宴請則另有一套標準。
自6月20日,新政實行以來,溫州政府機關的公務接待發生了哪些變化?公務接待能否就此瘦身?新京報記者前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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