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據國務院法制辦消息,由財政部起草的《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10月17日起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和財政部官方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
南方日報報道,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是指《政府採購法》規定的除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之外的政府採購方式,包括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
2003年施行的《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採購的主要採購方式。
結合《政府採購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可以採用非招標採購方式採購的四種情形: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的貨物、服務;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以下的貨物、服務;公開招標數額以上、經批准採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貨物、服務;依法不進行招標的工程。
《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在一個財政年度內,採購人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多次採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屬於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公開招標,但項目預算調整的或者依法經批准採用公開招標以外方式採購的除外。而規避公開招標義務的,將面臨相關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