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6日電/繼劉志軍、張曙光、蘇順虎後,第四位鐵路官員受審。今日上午,原昆明鐵路局局長聞清良因涉嫌受賄罪在二中院受審。檢方指控,聞清良利用職務便利,安排鐵路車皮幫助企業進行煤炭運輸,單獨或夥同情婦收受多名山西煤老板的款物折合共計2000餘萬元。
庭審現場
被告人對指控提異議
庭審仍在二中院的第三法庭進行。此前鐵道部落馬貪官中的張曙光、蘇順虎以及丁書苗都是在這個法庭進行庭審的。
上午10時,身穿灰色運動上衣、黑色褲子的聞清良被法警帶進法庭。聞清良留著寸頭,表情平靜,沒戴任何械具。與被捕前相比清瘦了許多。
記者了解到,與其他被告人動輒幾百本卷宗相比,聞清良案的內容“薄”了許多——卷宗只有20多本。
站在被告席上,聞清良表情平靜,說話清晰。對於指控,他當庭提出異議。
案情揭秘
任職16個月即被抓
現年54歲的聞清良是山西省五台縣人,2012年6月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到昆明鐵路局任局長前,聞清良已在太原鐵路局工作了十幾年,歷任總調度長、運輸處處長、副局長。
2010年4月12日,鐵道部正式任命聞清良為昆明鐵路局局長,試用期一年。鐵道部發文建議聞清良不再兼任在太原局任上的大西鐵路客運專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職務,同時推薦聞清良為雲桂鐵路雲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人選。
從其於2010年4月調任昆明鐵路局局長到2011年8月16日被免職,聞清良在昆明鐵路局任職僅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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