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秦火火”(原名秦志輝)被控誹謗、尋釁滋事案,昨天上午9時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楊瀾股市騙錢詐捐逃稅”、“羅援兄弟任職外企”、“張海迪有德國國籍”、“動車事故外籍旅客獲賠3000萬歐元”等虛假信息,均出自他手。
昨日庭審中,雖律師一直做相關辯護,但面對公訴人的指控,網絡紅人“秦火火”表示認罪。
捏造虛假信息被大量評論轉發
因該案是公安機關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以來,第一個依法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被稱為打擊“網絡大謠”第一案,備受各方關注。
昨日9時,網名為“秦火火”的秦志輝出現在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秦志輝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東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賬戶捏造損害楊瀾、張海迪、羅援等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2011年8月20日,為了自我炒作、引起網絡輿論關注、提升個人知名度,秦志輝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散布虛假信息攻擊原鐵道部,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
公訴機關認為,秦志輝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