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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單獨二孩”實施當天生子認定超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10 09:38:08


  中評社香港6月10日電/去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啟動“單獨二孩”政策。浙江台州一對夫婦在當天生下的孩子,被計生局認定為“超生”,需繳納20萬元“罰款”。這對夫婦就此於今年6月9日上午訴至台州市黃岩區法院,要求認定孩子符合政策,不屬“超生”。據悉,法院已經接受了立案材料。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早在2014年1月18日浙江省衛計委就召開會議決定,2014年1月17日之前未接到徵繳通知的單獨家庭,可以在6月30日之前補辦手續,‘特事特辦’,但我卻在今年3月8日收到徵繳通知,難道國家和省的政策都可以不執行嗎?”當事人劉麗(化名)對自己被“罰款”充滿不解。

  政策出台當天生下孩子算超生?

  浙江台州的劉麗(化名)是獨生子女,去年12月28日她在當地人民醫院產下一名男嬰。這個比預產期早了兩個月出生的孩子,除了給父母帶來歡樂,也帶來了一些麻煩。台州市黃岩區計生局認定孩子為“超生”,於2014年3月8日向劉麗夫婦下發社會撫養費徵繳通知,要求繳納20萬元的社會撫養費,以補償這個“超生”男孩未來將消耗的“社會資源”。劉麗夫婦收入不高,無力繳納這筆巨額費用。

  4月28日,黃岩區計生局又下發催繳通知,限令10日內繳納,否則將提請法院強制執行。無奈之下,夫婦二人四處求助。有朋友指點他們說,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夫妻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孩”政策。

  “我是獨生子女,既然國家政策在我孩子出生時就已經出台,那我怎麼能算超生呢?”還好孩子雖然早產了兩個月,還是等到全國人大的決議出台之後。“我都不敢想,要是這孩子再提前一天生,我該怎麼辦?”劉麗有些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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