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8日電/近日,日本人事院向內閣和國會提議,將國家公務員的月薪平均提升0.27%,據稱這是日本公務員時隔7年後的首次加薪。而事實上,近15年來日本公務員幾乎年年減薪,2012年為補貼災區,政府更是立法強制要求公務員工資大幅下調。
根據《國家公務員法》,日本政府專門設立人事院作為獨立機構來管理公務員薪酬。為了使公務員的薪資水平與民間企業人員待遇保持均衡,確保公平性,人事院每年都要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收入調查,並根據對比結果向國會提出下年的公務員工資調整勸告,國會通過即執行,這就是日本公務員。例如今年4月份,人事院對規模在50人以上的12400家企業、約50萬人進行了調查,通過職務等級、工作地區、學歷、年齡等指標的細分算出民間企業薪酬平均水平,與國家公務員對比之後發現月收入比企業人員少了1090日元(約65元人民幣),因此才決定向國會提出下年公務員月工資可上調0.27%的建議。
事實上因為經濟不景氣,日本民間企業薪酬水平長期低迷,於是自1999年以來,除2007年有過0.7%的上調外(約4.2萬日元),日本國家公務員的工資幾乎年年被減薪。其中自2003年大幅度減薪之後維持了大約6年的穩定時間, 2009年又因經濟危機的影響被削減了15.4萬日元(當時約1.1萬人民幣),削減幅度僅次於2003年的16.5萬日元。
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發生後,時任的菅直人首相為了增加賑災補貼,不僅自己帶頭減薪30%,還提議將國家公務員薪水削減10%以作災區重建資金。通過政治手段繞開人事院進行大幅度減薪,有違法律慣例,因此該提議遭到了自民黨、工會等組織的強烈反對,而實際上當年人事院經過調查後的建議僅是降薪0.23%。最終經過協商之後各方達成妥協,國會通過了《國家公務員削減工資臨時特例法案》,為地震災後重建募集更多資金,決定自2012年4月至2014年3月,國家公務員年薪平均下調7.8%,其中一般行政崗的科長以上職位降薪10%,一般科員降5%,而內閣高官降薪幅度更大,首相減30%外(約60萬日元),國務大臣等也要減20%,約32萬日元。
兩年下來,日本國家公務員平均年薪共減少了101.7萬日元(約6.1萬人民幣),據政府粗略估算,削減公務員工資共獲得5800億日元(約340億人民幣)的賑災資金。另外今年3月,安倍內閣決定為支援災區,將繼續實施削減首相和閣僚薪酬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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