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4日電/湖南湘潭產婦張某,在分娩時疑因羊水栓塞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這起在孕產時發生的不幸事件,再一次挑動了人們對醫患關係的敏感神經:是病魔凶猛救不了?還是醫生醫院有責任?
《人民日報》報道,人命關天,正因如此,在基本事實尚未搞清楚之前,不能輕易下結論,定責任。事發之初,有的報道反覆出現“含淚”“慘死”等不負責任的字眼,單方采信患者一方的說辭等。這容易暗示醫院冷血不作為,漠視患者生命。院方的聲音、核心的事實缺席,報道便缺乏客觀性,人們的結論就會流於武斷。
當然,走到另一個極端,認為既然羊水栓塞是致死率很高的病,醫院自然就沒有責任了,這也不對。有沒有責任,需要嚴格的認定,也不可如此草率。一張白紙,紅色的光打上去,紙就是紅的,藍色的光打上去,紙就是藍色的。評判社會事件,如果不考慮紙本身的顔色,那麼只能人雲亦雲,產生偏頗的想法。當事實還在路上的時候,我們能否先冷靜地等一下,這是對當事人的尊重,更是對社會的負責。
信息不足、結論未出之前,應該如何言說呢?有傳播學者認為,醫療事件成因複雜,記者在報道時要格外謹慎,不要輕易認定這是醫生和醫院的責任。最起碼,要先咨詢一下專業人士,不要鬧出笑話。微博上還有不少人呼籲,別被人當槍使,事實反轉的新聞還少嗎?顯 然,理性的態度在輿論的發酵中發揮了鎮靜劑的作用,而“壓驚”的手段則是:回到事件本身。
回到事件本身,是出於對醫學的尊重和新聞報道的敬畏。每一起醫療事件像一個麻線團,錯綜複雜,準確報道需要深入調查,責任認定更需慎之又慎。不能因為“死者為大”,就不分青紅皂白推定醫者過錯。當然,醫方也不能因為憑借專業知識,就“店大欺客”壟斷解釋權,推卸自身責任。只有把醫療事件歸置於就事論事的框架內,避免過度延伸事實、渲染情緒,才有可能清晰地發現事件的走勢與脈絡,給醫患雙方一個公正的評判。
回到事件本身,也要求當地主管部門全面調查事件過程,及時充分發布關鍵信息,讓公眾和媒體的理性判斷有一個可靠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