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今天下午,浙江金華婺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案件,被起訴的是一個70多歲的老大爺。
據浙江在線報道,涉案的老大爺王世潮後悔地說:“我跟司機有矛盾,我當時就想和司機同歸於盡!”
去年10月10日下午1點多,老人手持手榴彈上了19路公交車,是真手榴彈!
他坐在公交司機後面,引爆了,幸好沒炸開,只聽到了嘭的一聲,冒了點煙霧。但足以嚇到車上的乘客了,當時車上有10多個人。
老人說,他要跟公交司機同歸於盡。他為什麼這麼恨這個司機?
原來三天前他坐車時,司機停車離站台有5米遠,讓他下車不方便,事後他還拿石頭砸壞了公交車玻璃,家人為他賠了600元錢,於是老人懷恨在心。
他想起文革時家中留下來一個手榴彈,於是,便帶著家夥上車了,還好時間久遠,炸彈沒響,否則不堪設想。
在法庭庭審,老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爆炸罪罪名及事實沒有異議。
其辯護人對此案定性及事實也沒有異議,只提出幾點法定從輕、減輕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