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近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堅決查處發生在農民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生在農民身邊的村幹部腐敗究竟有哪些,“小官”貪腐之手到底伸得多長?
新華網記者梳理2014年以來31個省級紀檢監察部門網站上涉及近400名“村官”違法違紀案件發現,從扶貧資金到“好處費”,從巧立名目到明目張膽地索要,不良“小官”貪腐現象觸目驚心。
上“天”入“地”皆伸手—雁過拔毛式貪腐
在一些“村官”眼中,手中職權成為個人發家致富的工具,不管是上天撲白蛾還是地下打機井,凡是涉及群眾的錢財經手,都要雁過拔毛“薅一把”。
—騙取侵占低保金
農村低保已成為部分村官眼中的“香餑餑”,“低保”是近年村官違法違紀案件中頻次最高的關鍵詞之一。
山東禹城市房寺鎮孫樓村原黨支部書記孫新國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自己和6名親屬辦理低保,騙取低保金29730元;湖南永州金洞管理區石鼓源鄉五房村原黨支部書記鄧麗君在造册發放本村低保金過程中,截留低保金4360元用於家庭日常開支。
—虛報侵占糧食補貼款
糧食補貼款“補”進村官腰包,“寒”到農戶心裡。
山東平原縣前曹鎮蘇家窪社區原黨支部書記李祥華夥同他人虛報小麥種植補貼面積,將小麥及農資綜合補貼款30165元占為己有,其分得13041元;黑龍江延壽縣延壽鎮永安村原黨支部書記陳懷寶用自己及親屬的名義虛報耕地補貼面積,套取、貪污糧食補貼資金和良種補貼資金3.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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