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電/有比較才有鑒別。比,是人們的一種習慣心理。應該說,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都是我們的鏡子,見賢可以思齊,見不賢可以自省。問題的關鍵在於比較的參照系不能選錯,一旦在“和誰比”、“比什麼”上發生了錯誤,勢必是非不辨、美醜不分。
“要查,每個人都有事”“比這事大的有的是,紀委該先查他們”……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一些黨員幹部不適應小錯得咎、小過受懲,不是去反思自己所犯的錯誤,而是反過來抱怨組織;不是向先進學習、樹立道德高標準,而是自甘在泥潭裡打滾與腐敗分子比較,這種在潛意識裡的“比爛”可謂荒謬至極。
任何錯誤的比較都可能使人誤入歧途。“比爛”心理就是一種“錯誤的比較”。這和當年阿Q的心理別無二致,簡直就是“和尚動得,我動不得”的拷貝。阿Q的學說是:凡尼姑,一定與和尚私通;一個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誘野男人。既然和尚可以動手動腳,我動一動又何妨呢。
在這些人看來,是當官的都和自己差不多,誰也高尚不到哪裡去。既然“天下烏鴉一般黑”,我為什麼要做那只“白烏鴉”?在他們的人生參照系裡,只有一只比一只更黑的烏鴉,於是自己也亦趨亦附地“黑”了下去。正是“比爛”理論,幫他們撐大了法不責眾的膽子,助長了“查不到自己”的僥幸。
“比爛”,首先錯在主觀臆斷“每個人都有事”;其次錯在不是崇廉拒貪,而是追蠅逐臭。用自己的小錯來比別人的大錯,用自己的小丑來比別人的大醜,比來比去,自我感覺甚好,個人形象全失;比來比去,距離共產黨員的標準越來越遠,陷入違法犯罪的深淵越來越深。我們黨的政策是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事大的”要查處,“事小的”也要查處,這兩者之間有輕重之別,但沒有先後之分。
有比較才有鑒別。比,是人們的一種習慣心理。應該說,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都是我們的鏡子,見賢可以思齊,見不賢可以自省。問題的關鍵在於比較的參照系不能選錯,一旦在“和誰比”、“比什麼”上發生了錯誤,勢必是非不辨、美醜不分。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廉與貪有著明確的分界線,絕不會因為某個人的故意混淆而混為一體。法國作家左拉在小說《陪襯人》中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大商人杜郎多雇來一些醜陋無比的女人,辦了一個“陪襯人代辦所”,專門向那些相貌平庸的貴婦小姐出租。貴婦小姐們挑選出適合自己的“陪襯人”,攜手同行、招搖過市,以醜女子的醜襯托出自己的“美”。現實生活中,那些以他人之醜來掩蓋自己之醜的人,只會使自己變得更醜。
比廉不比爛是一種自省,也是一種境界。唐代太子詹事陸餘慶之孫陸長源,由汝州刺史調任宣武軍司馬時,汝州派了兩輛車送他。陸長源感嘆道:“當初我祖父任河南河北宣撫使,在離開治所魏州時,有車一乘,而其中一半裝的是圖書。我很慚愧不如先人!”明朝初年,趙樂善任肇慶知府。當地出產端硯,他在離任時,僅帶了兩塊制硯的石料回家。屬吏見此,稱讚他為官清廉。趙樂善慨然曰:“昔日趙清獻公於此地為官,去職時僅攜一硯。今我實取二硯,心愧多矣!”
正確比,大有益。老一輩革命家謝覺哉說過:“工作學習要同高於我的人比,生活享受要和低於我的人比。”這在提醒我們,當幹部就不能和人鬥闊比富、爭貪比爛。當我們在“人比人”的時候,不妨想一想應該和誰比、比什麼、怎麼比。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