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五二零”後,因為兩岸制度性聯絡機制“停擺”而成為“冷衝門”的海基會,近日又再熱鬧起來。只不過這並非是好新聞,而是其董事長田弘茂被揭發,兼任康舒科技公司、台亞衛星通訊公司、中華票券金融公司的獨立董事,及復興航空公司的監察人,還有中興保全的持股董事,股份市值一千二百四十五萬元。尤其是其中的康舒科技公司在大陸地區發展電動車零組件,甚至要擴大市場。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 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議論,受到藍綠“立委”和媒體的批評,指出田弘茂若要任海基會董事長,就該懂得利益迴避,辭去私人企業職務,否則就該去職。雖然在輿論壓力下,田弘茂當即請辭復興航空公司的監察人及康舒科技公司的獨立董事職務,但仍然無法平息人們的質疑,因為他所辭去兼職的公司,只是在大陸地區有業務的公司,固然是可以達成利益迴避的目的,而其餘三家公司雖然目前尚未查出是否與大陸存在著商業關係,但既然是出任公職,就不能兼任任何公私商業機構的職務。對此,可能田弘茂現在正在嘆息,為何要趕時髦,出任既因蔡英文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而致不能有所作為的海基會董事長,又因為自己已經表態,出任海基會董事長職務不收取薪酬,現在卻連在此前已擁有的商業利益也要被剝奪,正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並落得藍綠齊轟、聲譽受損的下場。早知如此,還不如留在“中央研究院”,繼續做好自己的學者好了。
實際上,《公務人員服務法》明訂,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或公司代表官股董事、監察人,規範有受俸文武職的公務員。海基會雖是民間組織,但其業務、指導機關為陸委會,外界多半視為半官方機構,因而以高道德標準來看,田弘茂兼職企業的獨董並不適當。尤其是海基會是唯一獲“政府”授權與對岸進行協商談判的特殊機構,倘所兼職的商業機構在大陸有業務,就更是犯忌。雖然田弘茂出任海基會董事長自願無給職,但有沒有領薪不是重點,畢竟海基會是兩岸重要溝通橋樑,擁有實質影響力。過去國民黨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林中森,因為兼任私人企業的職務,民進黨都以高道德標準要求進行批判,民進黨執政,就更應標準一致,否則人民的觀感更不佳。就連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莊瑞雄也批評,海基會董事長雖不是公職,但受“政府”實質控制,若有與對岸接洽業務時,更不適合任私人企業職位,“難免有利益迴避問題”,且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批評海基會淪為“買辦”,“為特定企業遊走兩岸”,因而田弘茂應當趕快處理掉自己所兼任的財團公司職務。而已被視為民進黨“機關報”的《自由時報》更是不假辭色,炮火四射地猛K田弘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