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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個人所得稅改革成為中國稅改關鍵詞。 |
如果說徵繳個稅只是為了豐盈國庫,那麼起徵點是越低越能達到目的;但如果徵繳個稅是為了減少收入差距,縮小地區和個人的社會差異的話,那麼以3000元作為起徵點,並不能起到這一作用。甚至,由於富人更容易接近個稅所充盈的國庫,如此徵收一不小心會成為“劫貧濟富”。
3000元月薪放到幾年前,可能還是收入比較高的;但是這幾年一方面是物價上漲,另一方面工資水平也在水漲船高,3000元的起徵點其實是把大部分的工薪階層都給包括了進來。而如此月薪,很多時候也只是剛剛夠維持基本生活而已。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認為:“發達國家的個人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我國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起徵點不能再提高了。”
對此我們還真不敢苟同。這樣一個觀點,既沒有看到我們並不是發達國家的事實,也無視物價上漲的事實,更沒有去分析發達國家稅收用處的比例分成。
特別重要的是,這種觀點完全回避了一個沉重的基本事實:一些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大部分個稅來自於富人,而工薪階層的份額只占5%,可是我國工薪階層卻承擔了個稅的50%!所以,這個專家的觀點屬於那種動不動就假裝要和國際“接軌”,但其實是“臥軌”的看法和做法。(時間:6月26日 來源:台海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