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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翻版“李昌奎案”疑似被拿錢改死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2 16:23:21  


  “李昌奎案”一波未平,翻版“李昌奎案”又風生水起,手段一樣的殘忍,情節一樣的惡劣,因為求愛不成,犯罪嫌疑人賽銳竟然刀捅受害者吳倩27刀,最後極端凶殘地割下了她的頭,其惡行令人發指。然而,就是這樣一起刑事犯罪案件,在昭通中院一審作出死刑判決後,跟李昌奎案一樣被雲南省高院改判為死緩,而理由同樣是罪犯具有自首情節。

  說句實在話,筆者更希望這一案件如雲南省高院有關領導宣稱的那樣,是出於少殺、慎殺的考慮,是基於10年後能夠成為標杆的理念,極其慎重地作出的改判。然而,兩案犯都是因為警方追捕窮途末路才投案,是否可以認定為“自首”情節;即使可認定自首,能否成“免死牌”,這些都受到廣泛質疑。於是,另一個共同的細節,便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注意,那就是有關方面都提及,案犯家屬都稱家裡有錢,可以擺平官司。

  儘管李昌奎案後續報道顯示,家裡並沒有財富背景,但當初案犯父親吹噓家裡有錢這個細節,顯然不能完全忽視;賽銳案中,死者家屬稱,曾親耳聽到被告人一方揚言花錢擺平官司,雖然沒有得到有關方面的證實,但如此的驚人相似,就更讓人覺得,極有必要弄清死刑改判死緩的背後,到底有沒有金錢的幽靈在游蕩,有沒有徇私枉法的成分。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是我國最基本的司法原則,就“李昌奎案”引發的爭議,雲南省高院此前的回應一直猶疑不定,回避了這一實質性的問題,自首論、十年標杆論、群眾狂歡論,等等,都受到業內外人士廣泛質疑。而當這類案件被證實不只是偶然的個案時,人們就不能不追問: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種離奇的改判?有沒有人為的因素,是不是拿錢擺平、枉法裁判所致?還有多少類似的死刑案件疑似拿錢改判了死緩?

  對於死刑案件,直接關係到是否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利,無疑要慎之又慎,查清事實,依法裁判,做到不錯殺一個可以不殺的,也不放過一個該殺的,才能達到有效打擊和震懾犯罪的目的。作為省高院,其案件審理的“標杆作用”自不待言,而一旦出現枉法裁判,對司法公正的損害還不堪設想。從這個意義上說,有關方面更有必要就疑似拿錢改判死緩進行深入調查,以還涉事各方一個公道和清白。(時間:7月22日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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