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魚“問題油”到底因何而起?表面上看,似乎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陰涼、通風的確是食用油最基本的貯存條件,若盛放和保管不好,是有可能導致油品質量出現問題。可問題是,超市並非如經銷商所說的那樣,其經營和保管有著一整套規範動作,不可能出現盛放和保管不善的問題。
那麼,我們就有必要懷疑金龍魚食用油合肥經銷商在混淆視聽,並將責任轉嫁給超市回避風險。國家農副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安徽)糧油檢驗部負責人說,對於食品加工企業來說,在產品出廠檢驗時,色澤、煙點兩個項目應該是必檢的,那麼,金龍魚“問題油”的問題到底出現在哪裡?
專家對此分析說,食用油出現色澤不合格,存在幾種可能性:一是油品在加工過程中脫色不夠,如果工藝不穩定,處理不好就會導致顔色深;二是多種油混合,導致色澤不穩定。而煙點不合格和油的雜質有關,雜質比較多,煙點就會偏低。因暴曬導致油的顔色和煙點變化缺少科學依據,因此,生產環節出問題的可能性更大。
事實上,即便是流通環節被暴曬導致食用油不合格,生產企業也應負責換包裝,因為,食用油塑料包裝桶本身就應該能夠抵擋一定的紫外線輻射。由此,我們基本可以認定,此次金龍魚食用油出現問題,無論是經銷商還是生產商,都應該主動承擔起責任。
然而,現實卻是,經銷商一味推卸自身責任,將責任轉嫁給無辜的超市,生產商更是對工商的監測結果和民眾由此產生的質疑熟視無睹,至今也沒有主動予以公開回應,且任由經銷商撒下彌天大謊。金龍魚無視質疑、拿責任當兒戲的底氣何來?
顯然還得從監管說起,多數時候,食品出現質量問題,監管部門往往只是“聲色俱厲”地要求企業加強自律,卻鮮有強有力的舉措,比如對存在質量問題的企業開出高昂的罰單,蒙牛問題奶便是如此,接二連三出現“質量門”,卻沒有吃一個罰單。沒有懲罰,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然有了足夠底氣在應對食品質量危機時採取“狡兔三窟”的策略。(時間:1月11日 來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