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06年11月20日上午9時30分,南京水西門廣場公交站發生一起不明真相的老太摔倒事件之後,彭宇案幾乎已經快成為中國公共道德的路標。每隔一段時間,有關“老人倒地扶還是不扶”的爭論便甚囂塵上,這時,那個名叫“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的司法裁判者便被頻頻拎出,接受公眾有關司法正義與道德的指摘。
“‘彭宇案’一紙判決,讓中國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當彭宇案的殺傷力正漸漸通過無數的公共道德事件發酵,“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這句話的重量,人們便足以感知。倘若說,是彭宇案敗壞了司法正義的水源,那麼當人們屢次遭遇類同彭宇案的道德之重時,一個叫做“被誤讀的司法內幕”卻將“真相”一夜反轉——彭宇曾承認與老太發生碰撞——人們為這樣的“真相”目瞪口呆,道德爭議、司法不公的口水似乎應該就此灰飛煙滅,民眾只是不明真相地圍觀。
然而,彭宇案帶給公眾的公共道德之痛卻毋需多言,那麼多人對匍匐在地的老者視而不見,那麼多人對痛苦呻吟的孩童見死不救。在道德危機面前,彭宇案無疑成為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無數公眾因此背負經年的沉重道德枷鎖,為道德與司法的博弈所困擾,為遍地開花的冷漠人心齒冷心寒。
倘若說過往的彭宇案只是被認作“葫蘆僧斷葫蘆案”,那麼這次有關彭宇案真相的驚天逆轉,恐怕並非司法澄清對社會道德的救贖,反而,它應該成為當下社會公共信息披露的一面鏡子。當影響如此巨大的社會公共事件,尚且讓民眾歷經數年不明真相,讓人們被迫承擔司法對道德的負累,那麼,誰又該為這樣姗姗來遲的“被誤讀真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