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背負著“助長公款吃喝”罵名的茅台,這一次兩會上不再低調承受,而是多次高調站出來回應。先是當地領導站出來挺茅台,稱“三公消費高不能怪茅台,跑部錢進的體制是造成三公消費的根本原因”;再就是當有記者問及對“三公消費禁喝茅台”的看法時,茅台高管劉自力激烈地反問:三公消費禁止喝茅台?那麼我請問你,三公消費應該喝什麼酒?喝拉菲嗎?
我覺得,茅台高層這種情緒激烈的反問不僅無助於公眾理解你的苦衷,反而會加劇輿論的反感,進一步把茅台這個品牌與公眾深惡痛絕的三公消費在道德上捆綁在了一起。
其實,我比較認同當地官員的說法,三公消費畸高不能怪茅台,根源在財政缺乏監督的體制上。不是茅台推高了三公消費,而是監督的缺位慣出了官員公款吃喝的毛病。其實,沒有茅台,會有其他酒填充這種市場空白和滿足這種消費需求。
但並不意味著茅台是沒有任何責任的。茅台雖然不是公款吃喝的根源,但毋庸諱言,很多時候茅台在利用制度監管的漏洞,利用吃喝者對茅台的偏好,利用中國式公款吃喝的腐敗亞文化,而有意識地培育、發展公務用酒,比如與一些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合作生產專用專供酒,比如將政府機關當成重點客戶去推銷。我們無法寄望於一個“賣酒的”擔當起反對公款吃喝的社會責任,無法阻止企業不以自身的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但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卻是:當茅台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迎合、去服務、去供應公務用酒時,自然將自身的利益、形象與公款吃喝捆綁到了一起。
茅台作為公款吃喝的受益者,從失控的三公消費中大大受益,而且吃喝越厲害茅台越受益,這個事實是無法回避的。這種情況下,茅台面對批評可以保持沉默,卻萬萬沒有資格站出來說什麼:那麼我請問你,三公消費應該喝什麼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