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財政部科研所專家日前發文表示,“我國按家庭計征個稅不可行”。文章認為,從13億人口的國家這個整體來觀察,需要權衡的問題將呈幾十倍增加,無法實施一個超出自身駕馭能力的複雜稅制。“當前流動人口達到2億多人。在這樣一種情况下,讓家庭來申報其應稅所得,按家庭來課征個稅將使成本高到難以實施的地步。”
當前,按家庭徵收個稅的確存在著困難,而且是很大的困難,但這並不能成為斷言“不可行”的原因。個稅按家庭計征,是國外普遍採取的做法,相比對個人徵收,更能體現社會的公正和正義。但同時,這種徵稅方式,也要求更具服務意識的政府與更高公民素質的納稅人能夠產生良性的互動。而這種互動,是需要邁出第一步的,然後才能討論第二步,第三步,以至於討論如何跑起來。
事實上,不僅僅是個稅按家庭計征,很多本應深化的改革,就是在“條件不成熟”的說辭下一直原地轉圈,結果從“條件不成熟”變成了“條件更不成熟”,導致改革進入一種非良性的循環軌道中。原因變成了結果,結果變成了原因,一項本可以有所推動的事情,就這樣變成了一筆糊塗賬。
很多原來也被認為成本太高、斷不可行的事情,不是也變成了可行的嗎?房產稅的試點、火車票實名制的推廣,難度不見得比按家庭徵收個稅這事高出幾個級別。最難最不可想像的事情,從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我們能夠實現這樣的華麗轉身,何以在個稅改革身上就生怕把脚崴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