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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5月16日,丹尼爾·埃爾斯伯格在美國參議院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就“五角大樓文件”作證。網絡圖片 |
中評社香港7月9日電(記者 廖梓達編譯報道)據瞭解,美國最近幾十年裡比較重大的“洩密事件”共有三起,除了斯諾登的“稜鏡門”和阿桑奇的“維基解密”事件,第三起事件要追溯到更早的時間。1967年,美國深陷越南戰爭泥潭,美國時任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Robert Strange McNamara)背著總統和國務卿聘請了多名專家學者,研究美國捲入越戰的始末。歷時一年多時間,專家將研究成果著成報告。1971年,反戰的美國國防部官員丹尼爾•埃爾斯伯格(Daniel Ellsberg)將大部分報告的內容披露給《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等媒體,絕密檔案被公開,由此引發了美國歷史上著名的“五角大樓文件”事件。
與正在逃難的斯諾登和正在避難的阿桑奇相比,埃爾斯伯格目前安然居住在美國。8日,他的名字再次出現在美國《華盛頓郵報》上,不能像阿桑奇一樣為斯諾登提供實質援助,埃爾斯伯格選擇在美國發文聲援。他在文中提到,斯諾登事件發生後,很多人把他們倆放在一起比較,認為斯諾登行為不齒,應該像他當年一樣留在國內,直面審判。但他對此不以為然:“時間過去這麼久了,現在的美國早已不是當年的模樣。”在他看來,斯諾登選擇出逃的決定是正確的,而且,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斯諾登還要接著跑才行。
他說,1971年6月15日,在他授權《紐約時報》披露“五角大樓文件”內容的兩天後,這份報紙收到了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報道禁令。於是,他把另一份副本交給了《華盛頓郵報》,並與妻子銷聲匿跡了13天,並在期間通過一些人的幫助,陸續將相關文件交給另外17家報社。這些人的身份至今未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查出。“他們的幫助至關緊要,”他說,“最後三天,我跟斯諾登一樣被當局批捕,成了一名‘逃犯’。”
埃爾斯伯格說,在把最後一份副本送出去之後,他於次日在波士頓被捕,再於當天獲得保釋。隨後,對他的控罪從最初的三項加到12項,最長監禁時間亦隨之升至115年,而保釋金也漲到了五萬美金。但是,“在隨後兩年,雖然面臨訴訟,我仍舊可以在媒體面前、集會之中和公開講座上暢所欲言,成為美國反越戰運動的一部份。”他說,“致力結束越戰是我的最大關切,但是,如果我當時身在國外,民眾無法聽到我的聲音,我也就什麼也做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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