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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案:被害張妙為何只賠償4.5萬元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25 08:56:44 |
各方說法 藥家鑫律師:應保障藥家鑫辯護權 一審結果出來之後,藥家鑫的辯護律師路剛在微博上與網友進行交流。他表示,自己會為藥家鑫辯護是在履行律師的職責,“就像醫生不能拒絕病人,辯護律師也不能拒絕被告人。” 路剛表示,被告人(藥家鑫)對自己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會有公正的判決。但是,被告人在法院依法判決以前,其只是涉嫌犯罪,其是否罪大惡極,應當由判決來進行認定。為了保證公正的判決,法律賦予了被告人辯護權。(自己作為)辯護人應當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減輕、從輕的辯護意見。 路剛表示,“我作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並不是就肯定被告人的行為,對此行為我也氣憤、遺憾;對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屬也極其同情。但問題是不管被告人犯什麼樣的罪,他的辯護權應當得到保障。” 網友聲音:藥家鑫應該獲死刑 藥家鑫一審結果出來後,各論壇網站反響強烈,截至昨日19時13分,微博共有571249條微博參與藥家鑫一案的討論。大部分網友支持判決結果。當然,有的網友認為,死刑傷害的是兩個家庭。 有網友表示,藥家鑫確實應該判死刑。不過,他卑劣和凶殘的人格,把自己21歲才開始的美好生命斷送了,世界上多了兩個傷透心的母親和一個沒有母親的孩子。 不過也有網友堅持認為,應該給藥家鑫一個機會。 也有網友稱,目前很多國家廢除死刑,其主要原因就是給罪犯留條命,可以來賠償受害者家屬!這對受害者家屬來說,比處死罪犯而快意一時有價值多了!可以說,處死一個殺人犯,沒有人會由此得到好處,包括受害者家屬和整個社會。建立犯罪分子終身強制性賠償機制,才是對受害者家屬真正負責。 藥家鑫母校:堅決擁護法院判決 22日,西安音樂學院在其學校網站上發表名為《我院師生堅決擁護法院對藥家鑫案的公正判決》的文章。 文章稱,22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藥家鑫案作出公開宣判,判處故意殺人犯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我院師生員工堅決擁護和尊重人民法院對藥家鑫案作出的公正判決。” 隨後,記者電話採訪西安音樂學院宣傳部,但截至昨日21時30分,宣傳部的電話一直都未接通。 此後,記者電話採訪了西安音樂學院的丁姓同學。他說,“大家表現得一直很淡定,沒有太大情緒”。 丁姓同學說,藥家鑫出了這樣的事,作為校友自己很難受,因為藥家鑫在學校表現一直不錯,“但是法律是公正的,他也只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文/本報記者喬林 實習生張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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