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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過“國歷新年”的尷尬 | |
http://www.CRNTT.com 2015-02-25 12:02:19 |
不知什麼時間過年 1912年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經各省代表會議議決,由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於1月2日通電全國,宣告中華民國改用陽歷,以陽歷取代中國從前通用的陰陽歷(俗稱“陰歷”或“農歷”)。作為一種過渡,臨時參議院根據民國改歷的精神與國民的風俗習慣,議決編歷辦法四條,其中之一就是“新舊二歷並存”。開始時難免出現混亂。 在習慣了過農歷新年的人們中出現了不知什麼時間過年的尷尬了。通俗以陽歷為“官歷”,農歷為“民歷”,“新舊參用,官民各分”。歲時令節,既按農歷進行農事活動和過傳統節日,又按陽歷進行政治活動和新節日紀念,乃至過年也是“新歷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舊曆之新年,乃社會的新年”。北京有文而黠者,撰一春聯曰:“男女平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陰陽合歷,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聞者絕倒。 喜歡過土產的陰歷年 民國官方為提倡陽歷,規定於陽歷元旦前後放假3日以表慶賀,但在陽歷元旦這天,僅官署舉行團拜,官場中人通柬賀新,而人民方面頗少舉動,間或有具饌宴會者,亦士紳之流。官方將舊曆元旦定為“春節”,一般人民拘於習慣,仍於此日舉行過新年的一切儀式。官方順應民心,在此時放假5日,以示與民同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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