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飛:必修基本法 避免重蹈通識教育覆轍 | |
http://www.CRNTT.com 2016-12-23 00:16:59 |
首先,確立《基本法》教育的必修地位,有指定的課時,是好的開始,但同時必須注重執行,以免在實行過程中扭曲原因,重蹈之前通識教育的覆轍。 其次,《基本法》由誰來教,怎麼教?鄧飛表示,《基本法》是一門法律,可沒有學法律出身的老師。大學的法學畢業生,不會到中學應聘一份三年只有15課時的工作。因此,必須請專人組織現有的老師進行培訓。 所以,請誰來培訓,在已有中史、通識、中文等相關科目的老師中,優先培訓哪一科的老師,培訓多長時間,都是亟待細化解決的問題。 其三,計劃推出之後,政府又是否可以幫助成立相應的專業教師團體,持續促進授課老師的專業意識,同時定期跟進課程的落實。 他還表示,這次由教育局直接撰寫教材給學校使用,在過去是較為罕見的。不過,既然是憲制性教育,有律政司協助,官方指定的教材,就最權威。 按照教育局說明,學校在原有課程中加插單元,另外教學活動、境內外學習經歷,亦可視作《基本法》課時。校長須填寫“檢視工具”,說明課時安排、活動與《基本法》何等條文或章節有關。 教育局還表示,學校推行《基本法》教育應與時並進,當局已在本學年起為校長、教師舉辦專業培訓。當局亦會為學校提供建議,包括以附錄形式加入“《基本法》規劃與檢視工具”以協助學校規劃、落實和檢視推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