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文化大觀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 
張亞中:兩岸和平發展期應是統合期

http://www.CRNTT.com   2013-01-21 00:23:30  


 
  “一邊一國”的論述無法建立兩岸的互信,也不容易實現,但是配合政治人物的操弄,以及台灣歷史教育的“去中國化”,它可以讓兩岸的認同繼續撕裂。缺乏核心互信、認同又陷入高度分歧的兩岸,是注定會招致災難的。

  “合”的論述:“一中三憲、兩岸統合”與互信認同

  目前是兩岸和平發展期,我們需要一個兩岸和平發展期的兩岸政治特殊安排。這個兩岸定位的特殊安排,必須合乎兩個條件:第一、因為它是統一前的政治安排,所以不能以違反走向統一目標為原則的前提,任何可能會造成“永久維持現狀”或“走向台獨”的政治安排,北京不太可能會接受;第二、它必須在目前的現狀下做思考。如果違反目前的現狀,任何的政治安排都會變成不合情、不合理。

  我們先來看看目前的兩岸現狀是甚麼?

  在主權方面,目前兩岸的“憲法”均主張其“主權”涵蓋全中國,均為“一中憲法”。在這一方面,台北方面主張“一邊一國”或“兩國論”,其實都是企圖打破兩岸現存的法理現狀。所謂“‘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說法,也是似是而非,因為在這段文字的意涵上,所謂“獨立”,自然不是指獨立於美國或日本,而是中國大陸。既然“憲法”主張“主權”包括全中國,又如何能再主張“主權獨立”於全中國。

  在治權方面,目前兩岸的治權均來自於彼此的“憲法”。兩岸關係不同於香港澳門與北京的關係。港澳基本法的法源來自於中共憲法第31條。但是“中華民國”的“憲法”生效於1947年,雖然“中央政府”遷台,但是仍然延續其“憲法”,亦經過多次“修憲”,但是卻未更動其憲章的基本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於1949年,於1954年立憲。因此目前兩岸存在著兩部“憲法”,各在其領域內享有完整的治權。

  由於兩岸的“憲法”均為“一中憲法”,均主張“主權”涵蓋全中國,因此兩岸在主權的宣示上是重疊的。目前北京與國民黨均主張“兩岸僅有一方享有完整主權”並不符合現狀,不論是想追求“台獨”或是“獨台”,均為企圖打破現狀,也不符合和平發展期的氣氛。

  馬英九主張“主權互不承認”,也等於同意北京不接受“中華民國”主權,這一點受到民進黨的嚴厲批判,因而認定他是親中。北京由於無法提出一個和平發展期的“主權論述”,而使得台灣人民認為和平發展只不過是北京利用經濟力量來吃掉台灣的階段性任務而已,因此,台灣對於兩岸關係的深化並不存在著完全放心的感覺,反而擔心會對大陸更加依賴。相對的,為了增加安全感,對美國的心理依賴就愈強,並樂於扮演美國在東亞的扈從者角色。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