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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進京抓捕作家正當性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0-09-02 09:45:43  


謝朝平著《罪惡家族》
  中評社北京9月2日訊/據《新京報》報道,公民謝朝平8月19日下午被陝西渭南警方從北京的家裡抓走。抓人罪名,警察只是口頭說了句“涉嫌非法經營”。此前謝朝平自費出版了1萬本紀實文學《大遷徙》,那是他三年的采訪成果,記錄了三門峽移民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渭南地區的移民是作品主角。此事引起輿論強烈質疑,以下是針對此事件的各方評論及有關報道:

長江日報:進京抓作家的法律正當性在哪裡

  肖擎 長江日報評論員 2010年09月02日

  據《新京報》報道,公民謝朝平8月19日下午被陝西渭南警方從北京的家裡抓走。抓人罪名,警察只是口頭說了句“涉嫌非法經營”。此前謝朝平自費出版了1萬本紀實文學《大遷徙》,那是他三年的采訪成果,記錄了三門峽移民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渭南地區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大致了解細節,哪怕我們要認為這是針對一種可能的經濟犯罪,這樣的“ 針對”也很難被認為沒有問題。人被抓走,此事還在調查中。但僅僅只在“抓人”到“還在調查中”這樣一個時間段,已足以讓輿論漣漪四起。

  跨省抓捕謝朝平,適於法律規範的表述應該是拘傳。作為強制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的手段,拘傳程序本身有極其嚴格的規定。對公安機關而言,適用拘傳時,應當填寫《拘傳證》並經領導審批,執行時,應向被拘傳人出示拘傳證。拘傳謝朝平的偵查人員出示了工作證件,但沒有出示《拘傳證》,只是口頭陳述:“涉嫌非法經營”。口頭陳述不是憑證文書,如此輕率簡單的手續,難以被認為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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