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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進京抓捕作家正當性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0-09-02 09:45:43  


 
【出書】

采訪三年自掏5萬出書

  今年年初,謝朝平寫成了10萬字的報告文學《移民》,後改名《大遷徙》,最終與《火花》雜志社下月刊編輯部談妥,以該雜志2010年增刊的方式出版。

  《火花》雜志由山西省文聯主辦,系全國百家社科核心期刊。雜志為半月刊,上半月的“大衆文藝版”在太原由雜志社自身出版,下半月的“文化創意產業”在北京出版,承包給北京名鎮方志文化傳播中心運作,該中心每年交給雜志社15萬元承包費。今年5月,謝朝平與《火花》北京編輯部談成出版條件,謝支付5萬印務費用,以增刊方式付印1萬册。

【說法】

  雜志社承認增刊不合程序

  李萬民稱,付印時,謝朝平與其聯系,打算“送”一些書給移民,並委托其在渭南城區找個地方存放。

  李萬民稱,6月26日,書送到渭南。次日,渭南市文化稽查隊以“雜志屬非法出版物”為由,將其全部沒收。與此同時,庫區各縣市政府還派出公安、鄉鎮幹部和文化稽查隊員從移民家裡搜走《大遷徙》增刊。

  渭南下轄華陰市的移民代表董生鑫稱,其運回的4600多本《大遷徙》亦被華陰市文體局扣押。

  此後,渭南市新聞出版部門和公安部門去山西,要求對書籍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他們先後找了省出版局和文聯,鬧得很厲害。”8月30日,《火花》雜志社社長王作忠稱,出版部門最終發現此次增刊的不合程序之處。按照規定,出版單位無權擅自出版增刊,出增刊需逐級上報審批,但北京編輯部沒有這麼做。

  《火花》雜志北京編輯部的執行社長魏丕植對此表示,“因為沒有經驗,所以沒走審批程序。”

  7月24日,山西省新聞出版局通知《火花》雜志社,停止出版雜志的下半月刊。昨日,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報刊處負責人稱,此事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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