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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錯造就“中國最牛公務員”

http://www.CRNTT.com   2011-02-14 09:16:15  


 
  接收舉報就是人大代表該幹的事

  龍岩市人事局副局長黃曉華說,經調查核實,2002年4月28日,江進祥身為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委秘書科科長,在擔任市人大二屆一次會議秘書處信訪組工作人員期間,違反大會紀律,未經大會秘書處同意,配戴大會工作人員工作證,向參加大會的人大代表散發個人材料,在代表中造成嚴重影響,其行為構成違紀。

  這裡面的荒唐之處在於,本質上,人大代表就是接受和處理民眾意見的人,人大會議就是解決這些民眾意見的會議,所以江進祥當然可以向人大代表遞材料,抓住會議期間反映,時機也正合適。這次會議不也設立了信訪組嗎,這說明有關方面還是知道自己的職能的,問題是怎麼一旦有人想把這些職能落到實處,就是違紀、就要處分呢?難道會議本就是要務虛,所以務實反而成了罪過?

三錯:不上班還發工資 

  財務混亂

  據龍岩市建設局介紹,每年的年度考核,對江進祥的考評表上都寫著“不參評或不定格”,並備注“長期不在崗”。考核結果上報市人事局,“但從來沒有什麼部門表態要對江進祥進行處理,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可見,對於不上班卻領工資,各級相關部門都清楚,但是聽之任之,政府的財政管理一塌糊塗。

  龍岩市建設局局長鄭立信說,之所以沒有停發江進祥的工資,一是因為他家裡比較窮,要“以人為本”;二是“求和諧,不要激化矛盾”。這個理由的荒唐之處在於,扶貧有民政部門,解決“冤情”有紀檢監察,輪得到建設局來負責這些事嗎?

四錯:拿錢維穩 

  領的不是工資,是維穩費

  顯然,一個有良知和正義感的公務員,站出來挑戰了潛規則。而有關部門為了維護潛規則,第一招是大棒嚇唬——用降職來警告你,沒想到江進祥不吃這套,繼續申訴;第二招是惹不起躲——把你調走後眼不見心不煩,結果江進祥還是不吃這套,繼續找麻煩;第三招是給胡蘿蔔——靠白發工資避免“兔子急了咬人”。

  9年白發的“工資”,不是工資而是維穩費,納稅人的錢被用來掩蓋有關部門自己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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