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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平福發帖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案撤訴

http://www.CRNTT.com   2012-12-18 17:37:09  


 
“對我的指控違反憲法”

  新京報:對這個結果,你怎麼看?

  陳平福:我沒有罪,最終結果,還是他們撤訴了。

  新京報:你知道什麼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嗎?

  陳平福:我大概知道,他們認為我言論過激,對政府的影響不好。

  新京報:他們向你出示證據了嗎?

  陳平福:他們打印了一些博客網頁,一共34篇文章,問是不是我寫的。我承認,並簽了字,摁了手印。

  新京報:監視居住期間,你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陳平福:警察讓我不要離開蘭州市,隨時等傳喚,不要再發博客。每過一段時間,會打電話問一問情況,警告一下,不要再寫文章。有一次要把我家電腦收走。那是我兒子的電腦,我說你們收走,兒子回來罵我怎麼辦?我死活不讓。結果沒拿走。

  新京報:9月4日,法院開庭,你在法庭上說了什麼?

  陳平福:我在法庭上主要說,這個指控是違反憲法的。我寫的都是親身經歷的事,咱們的社會道德素質在下滑。生活中、文化中,確實遇到了很多不好的東西,應該說出來,讓大家看看,不好的根源是什麼,為什麼出現這些情況,最終讓社會更好一點,推動社會向前發展。我沒想著讓大家造反,這不是我的初衷。

  新京報:你從什麼時候開始在大街上拉小提琴賣藝?

  陳平福:2005年,我患心肌梗塞,做手術,在心臟裡放了一個支架,欠了5萬塊錢的債。那時一個月工資才400多元,為還債,出來賣藝。

  2008年,我所在的企業(在企業子弟學校任教)破產,給了6萬多元安置補償金,我把錢交給了兒子。第二年,兒子按揭買了房子,他每月工資才1400多元,每月按揭款要交1700多元,有困難。我愛人退休工資剛過1000 元,我沒有退休工資,只能賣藝掙錢。

  新京報:什麼時候學的拉小提琴?

  陳平福:1980年左右,在大學裡,跟同班同學學的。我最喜歡小夜曲,喜歡貝多芬和莫扎特的曲子。我在大街上拉的也是那些古典樂曲。

  新京報:賣藝時,遇到了什麼事?

  陳平福:百姓都比較善良,他們會幫助我,沒有他們,我這幾年不知道會怎麼過。但政府不讓賣藝。在大街上,各樣的執法人員都來找我,有保安、公安、城管,最後是救助站。救助站的人說我是街頭賣藝,屬於流浪乞討人員,屬於他們管理範圍。

  新京報:沒想過到別的地方當老師?

  陳平福:在蘭州我找過兩次,都失敗。去年正月十五,原來的同事在雲南當老板,讓我去上班。覺得挺好的,管吃管住,雲南環境也好,準備在那安心當個教師,不再上網,從此不寫東西,就是打工掙錢,養活自己。但是,他們聯合執法,把我跨省遣返了,讓我呆在家裡,不讓我打工。

  新京報:從什麼時候開始寫博客?

  陳平福:寫博客是從2007年開始的。我看到這個社會有不公正。我要把這些東西寫出來,告訴世人,還要分析裡面的原因,不好的事情是怎麼產生的,原因在哪,怎麼才能根除。我寫的都是些現實問題。

  新京報:為什麼要寫博客?

  陳平福:沒有別的方式。別的方式就是上訪,我覺得行不通,沒作用。有一次有執法人員抓我。他們折騰我,恐嚇我,不讓我吃飯,學習他們的各種通知。為這事,我跑到信訪辦,我還沒說完,就被轟走了。

  新京報:你覺得那些文章有害嗎?

  陳平福:沒有害,都是真實存在的。我看到我們教育中、文化中存在的不好東西,就要分析,這個東西不好,要改變。我寫的東西可能對政府形象不好,但是對社會進步是有利的。但他們考慮的問題是,你寫的這些東西都是揭露社會陰暗面,有損政府形象。

  新京報:博客裡,你提到公民意識,什麼是公民意識?

  陳平福:大家要關心政治,關心社會進步,這就是公民意識。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生活經歷,每個人的生活經歷不同,社會地位不同,思想就不同,這是很正常的。

  新京報:有人說你心態不正、太偏激、太消沉、過於消極,你怎麼看?

  陳平福:我覺得我心態很正常,偏激是他們的看法,我怎麼想的就怎麼說。

  新京報:你對生活還有信心嗎?

  陳平福:當然有信心,只要我在大街上拉小提琴,就能生活下去。

  新京報:今後還會寫博客嗎?

  陳平福:會寫。他們應該做一些實的東西,應該行公益,施憐憫。我想社會進步本身是行公益。我講的都是實實在在的東西。

  來源:觀察者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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