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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論壇:台灣司法現狀與未來

http://www.CRNTT.com   2011-05-29 00:19:03  


 
  台灣的司法改革有一定成效  但與人民期待還有很大距離

  第二,講到制度跟人的因素,我開頭就講,人的因素特別重要,但是請不要誤解說制度不重要。我認為,縱使要重視對人因素的改良,但也不能不同時重視對制度的改善,因為制度可以規範,而且引導人的行為。司法改革會議結論所提出的各項制度改革方向,包括司法組織金字塔化、訴訟制度的金字塔化,都應持續努力實現,人跟制度是相互的,不是說可以輕忽哪個。

  講到訴訟制度金字塔化,就是許國策顧問講的,要免得老是上上下下冗長的訴訟。其實司改會對此老早有結論,就是執行面能不能持續執行的問題。所以,是要建構強而堅實的事實審,一審是事實審,二審三審都要改為事後審,嚴格的法律審。這個方向都已經出來了,很清楚,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完成。所以大體上說來,我們的改革有一定的成效,十多年的改革確實有一定的成效,但距離人民的期待,尚有一段蠻大的距離。所以,仍需繼續努力。

  我必須強調,雖然我們的改革方向沒有錯,但是改革畢竟是改革,跟革命不一樣;革命是比力,新的力量把舊的力量推翻。因此,革命如果成功,變革是很徹底的。但是改革不一樣,它不是推翻舊的,而是在新舊勢力共存的基礎上進行蛻變,這需要時間,需要耐力,否則難有所成,容易夭折。我們的司法改革就具有這樣的改革本質。所以這十年來的司法改革,論其成果,雖然對整體司法有所提升,但也只是奠下改革的基礎而已,距離成功還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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