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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水性侵幼女案怎可未審先判

http://www.CRNTT.com   2009-04-10 06:20:59  


  中評社北京4月10日訊/貴州省習水縣一些公職人員涉嫌性侵幼女案最近成爲中國大陸社會關注焦点,《新聞晨報》昨天登載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文章“習水性侵幼女案怎可未審先判”指出,在案情已然大白,社會輿論聚焦於此的當下,清算劣行自是制度追求的應有結局,然而,這起“喪盡天良”的性侵害案在時間跨度上從2007年10月延續至今,當地司法的失範、正義的淪陷更值得反思。全文如下: 

  以習酒聞名的貴州省習水縣,近日因一些公職人員的性醜聞而再度揚名天下。在這起未成年人受性侵害案中,有5名公職人員涉嫌犯罪,10多名受害者中,有3名未滿14歲,其餘均未滿18歲。用遵義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舟的話說,這是一起喪盡天良、社會影響十分惡劣的刑事案件。

  在案情已然大白,社會輿論聚焦於此的當下,清算劣行自是制度追求的應有結局。然而,這起“喪盡天良”的性侵害案在時間跨度上從2007年10月延續至今,當地司法的失範、正義的淪陷更值得反思。

  此前有報道稱,習水性侵害案的曝光,乃是因為有了貴州省公安廳廳長崔亞東的親自批示,並由遵義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派出8名民警悄悄進入習水縣秘密調查取證。甚至就在今年3月27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前往習水暗訪時,當地仍有人稱可以找到“比較乾淨”的3個“學生妹”。習水的治安狀況和社會秩序可窺一斑。

  正因為令習水蒙羞的不僅僅是性醜聞,更是治安醜聞、司法醜聞,故而在期待個案正義的同時,找回制度的正義,重建司法秩序也同樣重要。但從案件的偵查、起訴與開庭情況來看,制度正義和司法秩序都還難以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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