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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與自由主義:反孔子的“托拉斯”

http://www.CRNTT.com   2012-05-31 12:01:27  


 
  個人的自由與國家的自由

  在北京教書的第二年,胡適打算把母親和妻子接來同住,於是打算去租一個較大的四合院。最後選定了老北大邊上的鐘樓寺14號,是個普通的典型四合院。地方不算大,但也有17間房。房租每月20銀元。一進門是門房,9間正房,兩側為廂房,旁邊有耳房。正房是臥房和書房,男傭人住在門房,女傭人住在耳房。庭院不大,有幾棵小樹、幾盆夾竹桃。

  胡適生性愛交際,他在給家裡的信中說到一些較大的開支,比如結婚後,曾邀請住在會館中的安徽同鄉吃喜酒,結婚宴請北大同人一次就花去了60銀元。胡適很勤奮,生計不成問題,稿酬源源不斷。商務印書館也想請胡適來工作,開出300銀元的月薪,但胡婉拒了。

  然而胡適接母親來住的願望終究落空,他的母親馮順弟在1918年底因感冒去世,時年45歲。

  胡適3歲喪父,由其母撫養長大,他的脾氣性格受母親影響最深。母親22歲守寡,生活於一個破落的舊式家庭中,勉力維持家業,備嘗艱辛。

  母親去世後,胡適又想起了出國前在《競業旬報》所寫的一篇文章《論繼承之不近人情》。他在文章中說:“一個人能做許多有利於大眾,有功於大眾的事業,便可以把全社會當成他的孝子賢孫。”胡適把這一層思想叫做“三W的不朽主義”。“三W”代表“worth work words”,即“立德、立功、立言”才是不朽。

  此時,他覺得有必要對當初的觀點進行修正。因為他的母親是個字都不識幾個的家庭婦女,卻對他的成長產生了重要影響。所以一切事情,極其平常的“庸言庸行”,也都可能是不朽的。於是胡適提出了自己的“社會不朽論”。即任何人的任何行為,無論善惡都會留存在社會上,發生影響。

  個人是小我,社會是大我,胡適借此討論人與社會的關係,“小我是會消滅的,大我永遠是不滅的”。“每一個小我的一切作為,一切功德罪惡,一切言語行事,無論大小,無論是非,無論善惡一一都永遠留存在那個大我之中。”

  於是胡適引申出個人責任的重要——“你種穀子,便有人充饑;你種樹,便有人砍柴,便有人乘涼;你拆爛污,便有人遭瘟;你放野火,便有人燒死。”胡適反覆強調:“今日的世界便是我們祖宗積的德、造的孽,未來的世界全看我們自己積什麼德,或造什麼孽。”

  胡適一生不信任何宗教,但卻把這種個人對社會的責任視為一種宗教和信仰。

  胡適在對畢業生的演講中經常會說到“功不唐捐”。意思是,任何努力都不會白費。這句話改自《法華經》的“福不唐捐”。在1932年畢業演講中,胡適說:“一個國家的強弱盛衰,都不是偶然的,都不能逃出因果的鐵律的。我們今天所受的苦楚和恥辱,都只是過去種種惡因種下的惡果。我們要收將來的善果,必須努力種現在的新因,一粒一粒的種,必有滿倉滿屋的收……在我們看不見想不到的時候,在我們看不見想不到的地方,你瞧!你下的種子早已生根發芽開花結果了。”

  “五四”時期,胡適更多從個人獨立自由、個性解放的角度來倡導民主。當時許多人往往都把民主理解為一套制度安排,以為只要掌握到權力,按這些安排做去,民主制度就實現了。但胡適認為這還遠不夠,沒有個人的解放,沒有個人的獨立自由,沒有基於個人自覺自願的聯合、自治的基礎,民主是不可能真實確立起來的。

  胡適認為,知識分子為了更好地參與社會,就必須首先使自己的人格獨立於社會。這便是他所宣揚的“易蔔生主義”——“把自己鑄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於社會。真實的為我,便是最有益的為人。”

  1918年6月,《新青年》要出“易蔔生專號”。胡適與羅家倫合譯了劇本《娜拉》(今譯《玩偶之家》),他又專門寫了《易蔔生主義》一篇論文。

  這篇文章在青年中影響力巨大,被譽為“個性解放”的宣言書。胡適認為:“社會的改造不是一天早上大家睡醒時世界忽然改良了,須自個人‘不苟同’做起。”

  胡適認為,個人常常受到社會的壓迫,“社會最大的罪惡莫過於摧折個人的個性,不使他自由發展”。而人性的光輝就在面對社會、群體的壓力,保持自己的獨立人格,並為自己的一切言行負責。他認為所謂獨立的個性,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第一,須使個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須使個人擔幹系、負責任。”胡適後來辦各種雜誌,編輯稿件都不改一個字,寫作者也都用原名而不用筆名,包括他自己。

  胡適終生推崇易蔔生在《國民之敵》中塑造的斯鐸曼醫生,一個孤獨的、不畏世俗、敢說真話的“國民之敵”。他始終以此為標準要求自己,勸慰青年。1930年,在《介紹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胡適宣稱:“世上最強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人!”

  胡適的“健全的個人主義”試圖去解決個人自由與國家、民族利益的關係——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借助於這種立場的轉換,胡適就得以從個人主義的角度來解釋“五四”的口號。他認為,民主只不過是一種生活方式——“千言萬語,歸根只有一句話,就是承認人人各有其價值,人人都應該可以自由發展的生活方式。”

  因此,他也就將獨立個人和政治國家的主從關係反轉了過來。個人獨立與自由是一個健全國家的前提。這樣,他就有理由重新擺正一個自由知識分子與政治組織的關係,政府不能要求個體的絕對忠誠;而個人又是高於政府之上,政府只能要求他的才能卻不能要求他的思想。

  然而胡適所處的時代,國無寧日,戰亂頻仍,民族救亡的壓力不曾給人以喘息之機。個人與國家之間常常處於緊張關係。胡適一生演講無數,出現頻率最高的一個句子恐怕就是,“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把自己鑄造成器”。這是他對青年的期望,也是自己內心的獨白,是他認為解決所有個人困惑的最後的那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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