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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重磅專訪:李環談破港獨源頭 | |
http://www.CRNTT.com 2016-11-08 00:23:47 |
在香港回歸祖國的19年之中,廣大人民群眾總是期盼香港明天會更好,但希望換來的卻滿是失望,激進分子一次次突破人民群眾的底線,衝擊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紅線,一步步地將香港推向不可回頭的“淵”。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青年新政”梁頌恒及游蕙禎在此前的香港立法會宣誓時竟鼓吹“港獨”及發表“支那”辱國言論,引起全國震怒和同聲譴責。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作出解釋。日前,中評社記者帶著一系列的問題趕赴北京,專訪了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涉港澳事務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李環博士。交談中,她詳細梳理了香港各階段產生問題的成因,並對如何解決“港獨”問題提出看法。此外,還就香港社會、經濟、民生、青年人等多方面問題提出獨到見解。全文訪談如下: 記者:如何看待本次全國人大主動釋法,以及結果? 李環: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主要還是圍繞宣誓及監誓人的權責展開,沒有直接涉及到“港獨”。全國人大常委會這一次主動釋法,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對《基本法》條款中涉及的內容進行明晰化。 本次全國人大主動釋法具有針對性,主要是對公職人員依法宣誓作出規範,宣誓的時候,必須要真誠、莊重,如果拒絕宣誓或忽略宣誓,或被監誓人視為忽略、視為拒絕的情況,都將立即喪失相應的公職資格。此外,宣誓人有依法宣誓責任,而且人大釋法也進一步對監誓人需要履行的職責進行明確。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次主動釋法,是行使自己的權力,《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解釋權歸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基本法實施過程中,只有碰到一些重大爭議事項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會進行解釋。從宣誓風波中可以看到,爭議很大,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把法律條文和相關的內容進行明晰化,以正視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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