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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面臨腐敗和改革賽跑的挑戰

http://www.CRNTT.com   2009-01-23 10:24:54  


 
  周其仁:經濟學家喜歡說,沒有選擇,就沒有經濟問題。可是,當我開始對經濟發生興趣的時候,可觀察到的經濟制度似乎沒有任何自由選擇可言。在中央計劃公有制的體制下,生產和投資由政府指令控制,人們不能自由擇業,生產要素不能自主流動和重組;至於生產組織形式的選擇,更事關“方向和道路”,普通人不得問津。在那套體制下,有什麼選擇可言呢?

  但是,在黑龍江下鄉時,我觀察到的,卻說明看似不容自由選擇的體制之下,人們還是頑強地在進行選擇。那個現象,就是同一個農民在“公家地”與在“自留地”裡的勞作態度判若兩人——那可是同樣的天氣、同樣的土地和同樣的勞動力——勞動者在選擇努力的投放程度。這是我學到的經濟行為的第一課。當時我還沒有可能問:在一切資產都歸公的制度下,本來是由“公家”決定生產什麼、生產多少和怎樣生產,可是,為什麼私人仍然在事實上決定著向公有生產體系提供多少勞動、努力和辛苦?那些不合法的、看似微不足道的“個人權利”,究竟是怎樣在法律上一切歸公的經濟裡扎根的呢?

  問題還沒有清楚地提出來,公有制經濟就開始了改革。農村的包產到戶之後,城市國有企業出現了鬆綁、擴大自主權、承包以及改制,私人企業開始以“個體戶”的名目重新出現,“外資”則在沿海地帶登堂入室。幾十年前被國家權力消滅了的私人產權,重新出現並生氣勃勃地成長。為此,中國數度修訂了憲法,以便與新的產權結構相適應。這不能不引起我的思考:在清一色的全盤公有制的內部,怎麼就產生出改革公有體制的力量來?

  記者:那麼,私產權利究竟是怎樣從國家維護的公產制裡產生出來的?

  周其仁:計劃公有制從法權上鏟除了私產,主流意識形態幾十年一貫地堅持“鬥私”。可是,恰恰就在這樣硬的約束條件下,產權改革還是在中國發生了,私產還是得以重建。這到底是怎麼發生的?要認知這一點,思想和學術的開放有重要意義。1979年,我在旁聽北京大學厲以寧教授組織的外國經濟學說講座時,第一次知道舒爾茨傳統農業轉變的理論,並以自己下鄉的經驗加以衡量與驗證。後來,大約是1986年,我從當時四通公司發展部的朋友那裡得到了他們私自影印的張五常的兩本小書,通過他的中文轉述,知道了科斯、阿爾欽等現代產權經濟學家提出的問題與基本概念。根據我對這門理論的理解,“產權”並不像許多贊成或反對產權理論的人自以為的那樣,是從人性為私的假設裡自動推導出來的。產權是在競爭環境裡對謀取自我利益的個人實施的一套制度性約束,而不同的產權約束對一個經濟的整體交易費用水平有重要的影響。

  當時,我對“交易費用”概念的感受不深,但對“產權界定”從看到的第一眼起就受到很大的思想衝擊,因為這麼一個簡單的概念,把多年來我自己觀察和感受到的中國農村經驗講清楚了。為什麼“自留地”?為什麼“包產到戶”?無非都是產權界定的中國稱謂,內容是一致的,就是通過產權約束的變化改變了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激勵。這個理論簡單,遠離教條主義,因為它在方法論上特別強調對約束條件的仔細觀察和調查。

  記者:1986年你和戴小京合作執筆完成的研究報告《農民、市場與制度創新》,著眼點是什麼?

  周其仁:那個研究報告記錄了我們對農村產權改革的認識。該報告首先提出,農戶的土地經營權需要有相應的“法律表現”,如果“所有制的革新變化得不到相應的法律肯定,倒退也就難以制止”。同時,根據從包產到戶推進到統購統銷體制全盤改革的實踐,這個報告還認為,農民家庭土地經營權的重建,使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轉體制變得不適應,因而需要根本的全盤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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