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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縱火案:同情嫌犯並非縱容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13-06-14 08:59:02  


   
反思問題與譴責罪惡可以並行不悖  
   
  譴責罪惡和反思問題不衝突,縱火案不應僅局限於譴責甚至詛咒殺人者,更不能因濫殺無辜就不反思其遭遇的不公

  陳水總縱火有其性格缺陷的原因,因此,很多人說,在陳水總的問題上,認為政府是沒有責任的。政府無法讓每個人滿意,政府做的再好,也總會有一些反社會的暴徒。有人會說,遭遇不公的人很多,但很多人都沒有去殺人;即便政府做到最好,也不能保證就沒有極端的人出現。這只能說明大多數人還是善良的,有道德底線的,總會有一些道德不那麼高尚的人,如果他們繼續遭受不公,他們就可能變成下一個陳水總。不能說因為其他遭受不公的人沒有去殺人,那種不公就是合理的了,同樣也不能說陳水總濫殺無辜了,他所遭遇的不公就不應該去反思了。

  譴責罪惡和反思問題並不衝突,打破“報復正義”的幻覺和追問縱火的深層次原因並沒有矛盾,無論是否追問,動機都在那裡,無法回避,追問,是為了反思悲劇的根源到底出在哪裡。將陳水總妖魔化、病態化,都無法掩蓋政府工作的失誤和不足。即便他已經死去,對他的譴責依然不會停歇。然而,對廈門公交大火的反思,不應當僅僅局限於譴責甚至是詛咒陳水總的層面。值得我們去反思的東西其實很多,即使陳水總在微博上反映的問題是“一面之詞”,但這也並不說明,在對待陳水總的問題上,當地相關部門就無需反思。譴責濫殺無辜和讓政府反思,盡量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本來就是兩個並行不悖的獨立事件。 [詳細]
  
  譴責濫殺無辜和讓政府反思,盡量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本來就是兩個並行不悖的獨立事件。 
 
  結語:正如慘案後引起人們情感共鳴的微博所言,“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裡,如果一個人絕望,那麼所有的人都不安全。所以,永遠不要對他人的苦難無動於衷,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下一個苦難不是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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