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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保釣論述如何找到共同點?

http://www.CRNTT.com   2013-07-06 00:11:19  


 
  釣魚台問題與琉球有許多連接點,我認為質疑1879年日吞併琉球的合法性,這點最為重要。但是這3、4年,尤其在2010年中日撞船事件發生後,大陸有非常多的議論,認為大陸對琉球也有主權,這點是有問題的。去年大陸9月15日中央電視台播出的《海峽兩岸》節目的題目就是“琉球也不是日本的”。這也是國家級電視台首次提出對日本擁有琉球主權的質疑,我後來與該節目的製作人討論,我想瞭解這是政府的意圖,還是製作小組的意思。他們說這是他們自己製作小組決定的,與中央無關。這點我相信,因為他們在節目中找來的嘉賓至少在此之前都不是研究琉球的專家。

  我後來有機會與大陸相關部門聊過,我提出的建議是,由於大陸是承認日本對琉球的主權,與台灣的認知不同,因此大陸主要官媒在提琉球問題時應當謹慎。

  “中華民國”政府基本上是延續清朝的觀點,認為琉球主權沒有經過談判達成協議,所以是“未定論”的認知,這種觀點在戰後一直延續到現在。

  我們現在從台灣坐飛機到琉球,辦理登記的航空櫃檯寫的是“琉球”,而不是沖繩,這反映了“中華民國”的一貫立場。順便一提,1879年之後,日本改琉球為“沖繩”。從1945年到1972年,美國統治琉球27年期間,特地把名稱改回“琉球”。我之前任教的大學就叫琉球大學,是美國統治琉球時建的,1972年換回日本統治後也仍一直沿用。照理說日本每個縣的國立大學,會用縣名命名,如北海道大學、千葉大學、名古屋大學,但作為琉球的國立大學,琉球大學並沒有改稱“沖繩大學”,現在後者是另一所私立大學。

  很多人不瞭解一點,那就是兩岸對於琉球主權的認知並不相同。戰後美國分兩次把琉球“交還”給日本。先是在1953年將奄美大島移交日本,“中華民國”提出明確的抗議,那份聲明提到琉球與宗主國中國的歷史關係。到了1972年,抗議中有關歷史的部分就少了,因為時局在變,“中華民國”愈來愈弱,所謂國小言輕。不過,“中華民國”仍主張遵守1943年11月27日的《開羅宣言》以及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表明未來琉球歸屬必需經過“吾人”之協商,結果美國沒有與主要戰勝國之一的“中華民國”商議,就“歸還”給日本。這部分“中華民國”表達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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