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 
中評論壇:從戰後德國反思日本

http://www.CRNTT.com   2013-10-29 00:06:30  


 
   何思慎:兩岸學界應大膽深入地談中日歷史問題
   不能讓日本主導和扭曲社會認識與言論

  剛才亞中兄提到,將來兩岸是不是還有機會與日本簽訂一個新的條約,重新處理日本戰後對中國的賠償問題。因為我研究中日關係,1972年日本與大陸談判建交時,就碰觸到此問題。當時周恩來讓步了,因為身體因素與時間賽跑,非常想要打通中國通往西方的道路,所以他在對日關係的談判上,做了一些重要決定。

  日本學者在研究這問題時,常常認為談判成功,戰敗國幾乎讓戰勝國吞下所有的條件。其中,大陸本來要求日本在1952年與“中華民國”簽訂的和約至此無效;但是日本不同意,它認為1952年蔣介石是代表中國政府在有關“國家主權”的問題上,包括領土與賠償問題上都已經做了處理。

  所以,日本認定戰後已無對中國戰爭的賠償問題。即使周恩來對日本政府說,你放心,毛主席絕對比蔣介石寬大;意思是中共也不會要日本賠,目的只是要日本否定1952年的《中日和約》,當時日本說連談都不用談,中國已經不存在這樣的權利了。因為蔣介石已經放棄了賠償權,而且是蔣代表中國政府做出的“國家主權”行為,意即北京只能繼承。北京當時在此問題上,也已經吞下去了。

  未來不知道兩岸是否有這樣的機會,再讓日本重新回到求償的談判桌上。我認為,依日本性格,難度頗高。而且,將來哪怕是兩岸統一之後的中國政府再提,日本一定用國際法上的禁反原則,因為大陸在1972年時提出同樣的要求,日本當時不答應,中日也建交了。日本到時候一定提禁反原則,要是再次提出,可能會遇到相當的困難。

  從現實外交上來看,日本1979年提供給中國大陸的經濟援助,雖然日不認為是戰爭賠償,但是大陸把此理解為戰爭賠償,所以大陸並不感謝日本提供的日元借款與無償援助。在1979年之後,日本大概對大陸提供超過3兆日圓的官方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簡稱ODA)。所以在中日關係中,大陸理解ODA帶有賠償意味;但我並不認為日本同意大陸的這樣理解。換句話說,日本明明欠人家的,但是卻反過來說,這是我加恩於你。形塑出中國拿日手短,就應吃人嘴軟。我也認為,很多問題應該學術界談得更清楚,不能讓日本主導這樣的社會認識與言論。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第27頁 第28頁 第29頁 第30頁 第3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