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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大寧:反服貿學運啟示 應規劃文化共同體

http://www.CRNTT.com   2014-06-24 01:03:03  


 
      兩岸文化協議應以建立兩岸文化共同體為其核心內容

  如果讀者還可以原諒我,我對這個問題的思考還沒成熟到可以擬出一個協議的文本的話,那我現在也想還是以最原則性的方式來提出一個基本看法。

  讀者們也許知道,我們兩岸統合學會針對兩岸問題有一個原則性的看法,也就是我們主張“一中三憲,兩岸統合”,其中一中三憲涉及的是兩岸政治定位的問題,由於它和本文無涉,此處姑置勿論。至於兩岸統合的講法,主要是因為我們認為,兩岸畢竟分隔了這麼久,如果它沒有一個磨合的過程,絕對不可能平順地過渡到統一,所以我們認為所謂的兩岸和平發展時期,它非常需要有一個指導性的構想,而這個構想就是所謂的統合。

  具體地說,統合的意思是甚麼呢?我們的構想就是兩岸能夠在現有的運作機制之外,建立一個由兩岸官方出面或授權的機制,來處理特定的兩岸共同事務,這個機制也就是一種第三主體的概念。在這樣的機制中,兩岸是平等的,而它所提出的決策也能夠通過兩岸的官方獲得履行。這樣一來,兩岸就可以在這機制中來學習如何彼此相處,彼此參與,共同決策,並且透過這樣的機制來建立彼此的重疊認同。於是當彼此的重疊認同越來越多,統一的阻力當然也就越來越小,如此一來,所謂的和平發展才會是一種真正的向統一過渡。這也就是說,每一個共同體的建立,都是兩岸邁向統一的某個新起點,如果說西方式的民主是所謂以數人頭來代替彈頭,那兩岸各種共同體的建立也就有著類似的意思。在共同體中,兩岸也許可以有爭執,但將之框在共同體內爭執,那就只會是茶壺內的風暴,我們可以在其中學會相處之道,而不至於外溢成兩岸的劍拔弩張,我們認為這樣的構想,應該會是處理兩岸和平發展期的一種最理性,也最具有理想性的設計。

  就是基於這樣的構想,所以我認為如果我們要推動兩岸文化協議,就不應該還是停留在交流互惠的思考中,去規範甚麼文化產業,文化交流的東西(雖然它也並非不能包含在內),而是應該要比較高屋建瓴式地朝向建立文化共同體的方向規劃,由兩岸的文化官員或是獲得授權人士,來一起推動涉及兩岸的文化工作,比如說兩岸如果真要逐漸走到一起,某一些共同的歷史記憶應該是必要的吧,我們總不希望後人再為抗戰是誰打的繼續爭執下去吧!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就由這個共同體來一起書寫屬於兩岸共同的抗戰史呢?我這樣的提議,當然只是一種拋磚引玉,我相信如果真能建立這樣的文化共同體,它必將為彌合兩岸的認同差距,帶來重大影響,而由此所可能發生的催化功效,也將會難以估計,而我認為這也許才是我們對歷史負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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