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歐陽文章 北京 經濟學研究學者
胡錦濤主席在亞太經合組織會議上提出的“包容性增長”這一重要政策理念,對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著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作為直銷行業的理論研究專家和學者,我認為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各級政府對直銷模式千萬不能採取排斥和歧視的做法,一定要用包容性增長政策自覺保護我國直銷行業的健康發展。
一、根據公平合理分享增長機會的基本要求,各級政府保護直銷行業發展是包容性增長政策的應有之義
“包容性增長”中作為狀語(有的文章說“包容性”一詞是定語,這是錯誤的。定語是修飾或限制名詞的,狀語是修飾動詞或形容詞的。增長是動詞,不是名詞,所以 “包容性”一詞 為狀語)的“包容”,有著“兼容並蓄”或“兼容並包”的涵義,可進一步引申為“融合”。當其與“社會”搭配時,就成了社會學的一個常用的概念,一般被表達為“社會包容”或“社會融合”。在社會學和社會政策學的概念體系中,“社會包容”的反義詞是“社會排斥”或“社會歧視”。我們現在講“社會包容”或“社會融合”,就是要消除任何形式的“社會排斥”或“社會歧視”,將所有的人包容到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中,共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
由此可見,包容性增長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經濟增長機會,尋求的是經濟和社會協調、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根據這個基本要求,直銷行業也應該有資格來分享經濟增長的機會。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各級政府保護直銷行業發展是包容性增長政策的應有之義。對於這樣的一個道理,從總體上看,各級政府都能有所體認,但在執行國家有關政策過程中,少數地方政府對直銷發展包容性不足的情況還是程度不同地發生,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的直銷監管部門把直銷企業的直銷行為當作“傳銷”來打擊。這樣的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地方,但對直銷行業發展產生了十分不好的負面影響。應該明白,直銷是一種營銷模式,雖然往往被不法傳銷組織和傳銷分子所利用,但這種營銷模式本身並沒有對社會形成衝擊,而且為我國的經濟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因此,政府一定要貫徹的體現“社會包容”或“社會融合”的和諧共融思路,在具體的工作中不僅僅要傳達允許直銷存在的政策信息,而且更要傳達鼓勵和保護直銷的政策內涵。這樣,才能全面體現政府實行的包容性增長的政策要求。
二、用包容性增長政策保護直銷行業發展,這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發展權利同質、均等的一種制度安排
包容性意味著制度公平,而增長則意味著效率,包容性增長涵括了公平與效率的制度的基本效能。公平與效率相互排斥,就是不相包容;公平與效率相互統一,就是體現包容。包容性增長理念的重大創新之處,就是重新描述了公平與效率之間相互依存和良性互動的內在包容性。從制度公平這一層面上看,只有權利同質、機會均等和公平競爭,才能實現有效率的包容性增長。所以,用包容性增長政策保護直銷行業發展,這是我國經濟方式轉變過程中發展權利同質、均等的一種制度安排。
回顧我國直銷行業的發展,我們感到直銷行業與其他行業沒有真正享受到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在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直銷行業的發展環境雖然得到了改善,但仍然沒有完全得到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比如,其他行業的發展,政府都是加以大力支持,還作為相關部門工作的考核內容。但在直銷行業,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很大,而服務的工作很難到位。我們認為,實行包容性增長,就是要不允許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權利配置,不允許制度化地對不同的行業實行親疏的不同政策。因為發展權利同質、均等的制度安排能夠節省制度費用,從而實現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低成本推進。因此,我們要求政府在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對直銷行業應該賦予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以促進直銷行業在制度公平的情況下健康快速發展。
誠然,政府對不同行業進行差別管理這是正確的,但差別管理與對不同行業賦予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是兩碼事。我們不能因為對直銷行業進行差別管理而削弱其應該享受的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直銷是舶來品,在中國發展只有20年的時間,《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實施也只有5年的時間,直銷發展過程中確實存在著不規範的情況,有的甚至嚴重不規範,加之一些不法傳銷組織和傳銷分子利用直銷幹傳銷的案子層出不窮,政府對直銷的監管難度的確很大。但是,如果我們因此就對直銷行業不賦予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是不利於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的。一方面,會加大直銷行業發展的難度;一方面,也會加大政府對直銷監管的難度。如果這兩個“難度”攪在一起,恐怕會出現大的社會問題。所以,政府一定要對直銷行業賦予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並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切實落到實處。
三、用包容性增長政策保護直銷行業發展的基本方針是實現思想認識與行政行為、發展權利與承擔義務和監督管理與加強服務“三個統一”
用包容性增長政策保護直銷行業的發展,必須要有明確的基本方針。我們認為,這個基本方針應該是實現思想認識與行政行為、發展權利與承擔義務和監督管理與加強服務的“三個統一”。
第一,要實現思想認識與行政行為的統一。各級政府對直銷行業的發展要在思想真正採取包容態度,在行政行為上要把直銷與傳銷真正區分開來,給直銷行業的發展創造和提供一個寬鬆的政策環境。這兩年來,政府在這方面已做了很多實際的工作,直銷企業也切身感到開展直銷的政策環境寬鬆了許多,但離包容性增長的政策要求還是有差距的。我們要看到,少數地方的政府有關部門還沒有真正把直銷與傳銷區別開來,有的甚至把監管直銷作為“創收”的重要來源,直銷企業對此敢怒不敢言。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做法,必須立即加以糾正。由此可見,實現思想認識與行政行為的統一,對於用包容性增長政策保護直銷行業的發展,的確是至關重要的,各級政府的相關部門一定要認真重視這一問題。
第二,實現發展權利與承擔義務的統一。政府要對直銷企業賦予與其他行業同質、均等的發展權利,這是包容性增長政策的基本要求。但目前國家對企業進入直銷行業的門檻是很高的,很多中小企業進不了直銷行業,這個問題應該著手加以解決。作為直銷企業,政府賦予了和其他行業一樣的發展權利後,應該承擔作為企業公民的應盡義務。這幾年來,我國直銷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有了很大提高,大災發生期間很多直銷企業積極捐款捐物,表現了很高的社會責任感。所以,要用包容性增長政策保護直銷行業的發展,就應該實現發展權利與承擔義務的統一,這樣不僅能有效提升直銷行業的社會形象,而且也有效提升社會對直銷行業發展的包容度,進而加快促進直銷行業規範化地健康發展。
第三,實現監督管理與加強服務的統一。政府部門對直銷的監管管理這幾年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促進了直銷行業的規範發展。但是,對直銷行業的服務,政府有關部門還做得不夠,應該加以改進。實現監督管理與加強服務的統一,這是用包容性增長政策保護直銷先進水平發展的關鍵。如果只注意監督管理不注意服務,就體現不了包容性增長政策的基本要求,這也是社會對直銷排斥或對直銷歧視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從2009年以來,有的地方的直銷監管部門開始研究服務直銷的工作,並作為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實踐證明,哪個地方的服務工作做得好,哪個地方的直銷發展就健康。因此,政府有關部門一定要把監督管理和加強服務有機地統一起來,抓監管不忘服務,抓服務促進監管,從而使我國的直銷行業在包容性增長的政策環境中真正得到健康快速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