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麗雲 廣東 自由職業
賴幸緩綠講話又有點得意忘形了,聲稱兩岸交往要確保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或許她看到大陸方面在國際交往方面談到核心利益,於是創造出一個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其所謂的核心利益有“至少應包括以下7項:民主、主權、安全、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不被歧視的權利、弱勢者的生存權利”。並表示,台灣人民享有主權國家國民應享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是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2年多來,兩岸簽署14項協議,沒有任何只字片語傷害到主權;反而在兩岸尊嚴、對等的互動中鞏固了“中華民國”的主權。
這番言論其實是台獨和兩國論的翻版。筆者以為,兩岸交往是平等的,兩岸人民利益都要保障,大陸方面也必然會保障台灣人民的利益,近兩年的和平發展已經有了證實,但有一點是不能保障的,並且要堅決反對的,因為,任何人都沒有搞台獨和兩國論的權力,誰要搞台獨和兩國論,誰就是破壞兩岸和平發展。任何人企圖搞台獨和兩國論,必然遭到兩岸人民的反對。
只要不搞台獨和兩國論,大陸方面絕對保障台灣人民的任何利益,包括各種核心利益和非核心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