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海濤 四川鹽亭 公務員
2011年11月1日,河南省許昌市78個鄉鎮(不含辦事處)全部建成“廉政食堂”並正式投入運行。按照規定,鄉鎮日常必要的公務招待一律安排在“廉政食堂”,並嚴格限定消費標準,禁止煙酒。新政一出,叫好聲眾,但也不乏“作秀”的質疑。(《河南日報》12月19日)
“廉政食堂”是對付公務接待過度、吃喝泛濫的一項措施,既是在為基層工作人員著想,又是為相關各級工作人員減輕了負擔,同時也是為部分黨政幹部大肆公款吃喝這一形象起到了糾正的作用。因此,在“三公經費”成為媒體及公眾關注焦點的背景下,許昌78個鄉鎮全部建成“廉政食堂”,這樣的嘗試值得肯定。
然而,新聞中一些鄉鎮幹部的困惑,卻給“廉政食堂”的前程提出了問題:“上級領導來了連飯都招待不好,鄉里領導以後還咋混?”確實,“廉政食堂”縱有很多好處,但假如被接待的上級領導不滿意而歸,並且這種不滿意很有可能轉為卡項目、卡官帽的借口,那麼這些鄉鎮幹部怎麼能沒有顧忌?因此,“廉政食堂”就有可能接當年“四菜一湯”的班。對策歸對策,規定歸規定,“四菜一湯”不過是紙面要求罷了,到最後也不再遵守。
這樣的擔憂是有道理的。制定於1998年的我國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地方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務費’的2%”;但目前鄉鎮僅吃喝招待一項就占了預算公務費的10%左右。沒有理由說,“四菜一湯”和關於招待費比例的規定在執行中會被架空,而“廉政食堂”這一舉措卻會自然而然一帆風順得以推行。
儘管當前的“廉政食堂”已經有了制度,也有了上級的大力支持,但是,“廉政食堂”能否長期有效運行取決於權力能否有效制約。一方面,鄉鎮有到“廉政食堂”接待客人的權力,沒有請客人大吃大喝的權力。這就需要加強經費的管理,以及讓公務接待活動受到包括民眾監督在內的各種強力監管。另一方面,各級官員到鄉鎮公幹,有到“廉政食堂”接受招待的權力,沒有受請大吃大喝的權力。這就既要求對公務接待活動的各種監督、管理到位,同時要求對官員的權力運作進行有效制約,杜絕官員因為吃飯不滿意而給相關鄉鎮穿小鞋的現象。
多年以來,“三公消費”居高不下甚至愈演愈烈,其根本原因還是與對經費的管控不到位、對權力運作的約束尚有缺漏有關。我們看到,近幾年許多地方也針對“三公消費”推出了各種措施,就像這次許昌所有鄉鎮推行的“廉政食堂”,我們不否認這些地方美好的初衷,也相信這些舉措能在一段時間內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我們必須明白,真要解決“三公消費”亂的現象,根源還是在於對權力運作的無縫監督和對接待經費的徹底公開。只有這樣,各地與“廉政食堂”類似的招數,才會得以生根發芽並長久踐行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