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穿不點穿
中西方文化差異之中,有一條值得一提:中國人愛用暗示,洋人愛明來。
中國人維持諸般關係,主張糊塗,也就是說,不要挑明,到“心照”即止,再往前一步,就是砸鍋。《黃永玉散文》中有一篇《眉來眼去論》,說到一個例子:隔壁有一女郎,叫秀賢,30多歲仍單身。有一天大夥兒坐在炕沿上聊天,來了個發老鼠藥的青年朱培真,坐下不走,喝完茶還不走。秀賢和培真兩人原不認識,看著看著就交談起來。旁邊有個多嘴的三嬸,從小看大人說話愛插嘴,這時她指著秀賢和培真就嚷起來:“瞧,他倆多好的一對兒!”這一點醒,一切都完了,朱培真走了4個多月,至今沒打門口過過一次。於是作者下了結論:“天下最怕的是多嘴婆,多少好事都被她沒心沒肺地壞了。”多嘴的危害,在於使暗示明朗化。
對中國人來說,明朗之後,好事變壞,壞事變得更壞。我所熟悉的鄉親有這麼一家,岳父母住進女婿家後,眼看著女婿態度越來越冷淡,一家子一塊吃飯,女婿低頭扒飯,一句話也不說。岳父母心裡嘀咕開了,莫非是生嫌了?怪不得呢!過去孩子小,需要老人當保姆,自然陪小心,如今孩子大了,上了小學,到過河拆橋的時候了!岳父氣不過,就找女婿談話,問他是不是不喜歡和老人一起住,如果是,他們就搬走。女婿目瞪口呆,無話可說。皇天可鑒,這位種田出身的年輕人,對給他的兩個兒女當了好多年保姆的泰山泰水是滿懷感激的,但個性內向,拙於言詞,從來沒“剖白心曲”的習慣。他最近更不愛說話,是事業不順心,煩惱太多的緣故,和岳父母無關。岳父與女婿之間這一席以洋人所提倡的“溝通”為中心的談話,結果在岳父大人的預料之外,女婿為了這樣的誤解,首先是生氣——我根本沒那個用心呀!然後是起了戒心,過去不和老人說話,是自己的事,如今是雙邊的事。挑明的結果,就是女婿的心態從渾沌走向明朗——原來我一直在嫌棄老人。
若和洋人交往,“暗示”法多半用不著。洋話雖然講究委婉含蓄,那是在表達方式上,但對事件本身,卻不以鄭板橋的“難得糊塗”來對付。比如,你向同胞討債,須裝出倒八輩子黴的模樣,旁敲側擊,什麼“最近手頭緊”,“父母住院花了大筆錢”,但就是不說“請你還債”。對洋人呢,盡可開門見山:“閣下在 XX年XX月XX日借下我的錢若干,這是借據,利率為若干,請連本帶利清還。”
到哪座山上唱哪首歌。對同胞用洋式,對方會暗罵你冷酷;對洋人用中式,對方會直說你辦事不利落,即不可靠。我在美國待了10年後,才敢直率地向洋同事討還欠款。住滿15年,才有勇氣抗議洋上司的不公正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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