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文慶 (江蘇南京 教育工作者)
議俄烏對峙之情、理、法,說大國纏鬥之態、因、果,談纏鬥漩渦解套之徑、緣、景。用明暗幹涉來擠壓、蠶食對方核心利益,并產生必然的反彈,大國有掉進纏鬥漩渦之虞,這似乎成為當今世界大國間關系的寫照。大國需要各方正視對方的核心既得利益,而不是企圖擠壓、蠶食對方的利益。若按此看俄烏對峙,“兩顧及”可能是爭取俄烏對峙較好前景所必要的。雖然這須博弈,留餘地……
一、如何看俄與烏克蘭、西方對峙?——俄烏對峙之情、理、法
近期以來,烏克蘭親歐的反對派在西方明裡暗裡支持下,靠街頭“顔色革命”,雇傭殺手不惜對己方人員射殺造成流血來栽贓、推翻原對俄友好的合法政府。俄羅斯則因烏克蘭東部特別是克裡米亞有大量俄羅斯族群,且在克裡米亞有重要戰略利益的黑海艦隊基地,而擺兵布陣於克裡米亞,招致烏克蘭和西方反對。近日,克裡米亞議會又決議加入俄羅斯,并即將為此舉行公投。可以說,一幅俄烏糾葛、大國纏鬥的戲碼正在上演。
那麼,如何看俄與烏克蘭、西方此輪對峙?如何評判各方行為?
或許可說,西方對烏克蘭,近些年主要在搞“非軍事幹涉”——輿論上、組織上乃至經濟上協助、支持親歐的反對派,挑動內亂,甚至不惜對自己人開刀造成流血以栽贓其所反對的政府(為愛沙尼亞外交部證實真實性的歐盟外交與安全事務高級代表阿什頓與愛沙尼亞外長的通話記錄洩露,基輔廣場上的示威者領導人雇傭狙擊手槍殺示威民衆以及警方人員,故意激化矛盾),進而推翻對俄較友好的亞努科維奇政府,是似乎“高明”些。
而俄羅斯“被幹涉”,核心利益受到嚴重損害,不得已反制、反幹涉,但已不能維持“非軍事幹涉”,是無奈。不過在輿論上或曰遵守“國際法”上,則要顯得欠缺些。——雖然,美國、西方在伊拉克、科索沃、利比亞、叙利亞等等處,未必就遵守“國際法”;遵守“國際法”的“手電筒”,是美國西方用來照“黑”別人用的。
說到克裡米亞要加入俄羅斯,不能不說其確有相當的歷史特殊性。克裡米亞從二戰前就是俄國的領土,是前蘇聯烏克蘭還是蘇聯加盟共和國時,即俄烏是一國時,由蘇聯劃歸烏克蘭的。這是俄二戰後嫁“克裡米亞”給烏,當時本為俄烏關系更密切,豈料時過境遷、物是人非。不過,也得看到,“嫁出女,潑出水”,“覆水”是要“難收”一些的。
當然,是“女兒”現在執意要“離婚回娘家”,俄不拒似乎有合情理之處?何況西方明暗支持烏再搞街頭“橙色革命”,用明暗幹涉來擠壓、蠶食俄羅斯的核心利益,俄再退即“開門見北約”。俄羅斯為何要拒絕嫁出的“女兒”回娘家?俄羅斯已做和將可能要做的接受與俄有特殊歷史關系的克裡米亞為“新領土”,不能不說也“合其情,有其理”。不過於“合法”即合於“國際法”,則有不足之處。——畢竟,若克裡米亞果真并入俄羅斯,這烏克蘭原為國際(含俄羅斯)公認的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將被“有背景”的改變。但縱觀歷史,“情、理”往往在“法”之前,“法”往往因合乎“情理”而立。俄羅斯不做“宋襄公”,是然也。宋襄公是守了當時的“法則”的,但是卻難免錯失而敗,并被後人笑為“蠢豬式的仁義道德”了。
說到合法、依法,可能還可以說,西方恐怕也不能不承認:即便是他們的“民主憲政”,能够有效運轉的基礎,還要是人們對憲法、法規和法定程序的尊重。即使對政府、對執政的領導人不滿,也應當通過憲法規定的程序采取行動,包括解除領導人的職權。而參與政治的各派政治勢力,在經過選舉之後,如果在程序上沒有瑕疵,就須尊重選舉結果,不能采用非常手段廢除選舉結果。烏克蘭反對派用憲法規定程序之外的方式,號召民衆衝擊并占領政府機關,甚至雇傭殺手不惜對自己人射殺造成流血,來栽贓政府和領導人,再由議會宣布解除總統職權,并下令解散憲法法院,要求總檢察院對憲法法院的成員展開刑事調查。這些都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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